《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三十九 蕭何曹參傳第九
蕭何,沛人也。以文毋害為沛主吏掾。〔一〕高祖為布衣時,數以吏事護高祖。高祖為亭長,常佑之。〔二〕高祖以吏繇咸陽,〔三〕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四〕秦御史監郡者,與從事辨之〔五〕。何乃給泗水卒史事,〔六〕第一。〔七〕秦御史欲入言徵何,何固請,得毋行。〔八〕
〔一〕 服虔曰:「為人解通,無嫉害也。」應劭曰:「雖為文吏,而不刻害也。」蘇林曰:「毋害,若言無比也。一曰,害,勝也,無能勝害之者。」晉灼曰:「酷吏傳趙禹為丞相亞夫吏,府中皆稱其廉,然亞夫不任,曰:『極知禹無害,然文深,不可以居大府。』蘇說是也。」師古曰:「害,傷也,無人能傷害之者。蘇、晉兩說皆得其意,服、應非也。」
〔二〕 師古曰:「佑,助也。言居家時,為何所護,及為亭長,何又擁助也。」
〔三〕 師古曰:「繇讀曰傜。傜,役也。」
〔四〕 師古曰:「出錢以資行,他人皆三百,何獨五百。奉音扶用反。」
〔五〕 張晏曰:「何與共事備辨,明何素有方略也。」蘇林曰:「辟何與從事也。秦時無刺史,以御史監郡。」師古曰:「二說皆同。」
〔六〕 師古曰:「泗水郡,沛所屬也。何為郡卒史。」
〔七〕 師古曰:「課最上。」
〔八〕 孟康曰:「當還入相秦事,故召何也。」師古曰:「此說非也。御史以何明辨,欲因入奏事之次,言於朝廷,徵何用之。何心不願,以情固請,而御史止,故得不行也。」
及高祖起為沛公,何嘗為丞督事。〔一〕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二〕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臧之。沛公具知天下阨塞,戶口多少,彊弱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圖書也。
〔一〕 師古曰:「督謂監視之也。何為沛丞,專督眾事。」
〔二〕 師古曰:「走謂趣向之,音奏。」
初,諸侯相與約,先入關破秦者王其地。沛公既先定秦,項羽後至,欲攻沛公,沛公謝之得解。羽遂屠燒咸陽,與范增謀曰:「巴蜀道險,秦之遷民皆居蜀。」乃曰:「蜀漢亦關中地也。」故立沛公為漢王,而三分關中地,王秦降將以距漢王。漢王怒,欲謀攻項羽。周勃、灌嬰、樊噲皆勸之,何諫之曰:「雖王漢中之惡,不猶愈於死乎?」〔一〕漢王曰:「何為乃死也?」何曰:「今眾弗如,百戰百敗,不死何為?周書曰『天予不取,反受其咎』。〔二〕語曰『天漢』,其稱甚美。〔三〕夫能詘於一人之下,而信於萬乘之上者,湯武是也。〔四〕臣願大王王漢中,養其民以致賢人,收用巴蜀,還定三秦,天下可圖也。」漢王曰:「善。」乃遂就國,以何為丞相。何進韓信,漢王以為大將軍,說漢王令引兵東定三秦。語在信傳。
〔一〕 師古曰:「愈,勝也。」
〔二〕 師古曰:「周書者,本與尚書同類,蓋孔子所刪百篇之外,劉向所奏有七十一篇。」
〔三〕 孟康曰:「語,古語也。言地之有漢,若天之有河漢,名號休美。」臣瓚曰:「流俗語云『天漢』,其言常以漢配天,此美名也。」師古曰:「瓚說是也。天漢,河漢也。」
〔四〕 師古曰:「信讀曰伸,古通用字。」
何以丞相留收巴蜀,填撫諭告,〔一〕使給軍食。漢二年,漢王與諸侯擊楚,何守關中,侍太子,治櫟陽。為令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輒奏,上可許以從事;〔二〕即不及奏,輒以便宜施行,上來以聞。〔三〕計戶轉漕給軍,漢王數失軍遯去,何常興關中卒,輒補缺。上以此剸屬任何關中事。〔四〕
〔一〕 師古曰:「填音竹刃反。」
〔二〕 師古曰:「可其所奏,許其所請,依以行事。」
〔三〕 應劭曰:「上來還,乃以所為聞也。」
〔四〕 師古曰:「剸讀與專同,又音章阮反。此即言專聲之急上者也,(又)〔今〕俗語猶然。他皆類此。屬音之欲反。」
漢三年,與項羽相距京、索間,〔一〕上數使使勞苦丞相。〔二〕鮑生謂何曰:〔三〕「今王暴衣露蓋,數勞苦君者,有疑君心。為君計,莫若遣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上益信君。」於是何從其計,漢王大說。〔四〕
〔一〕 師古曰:「索音山客反。」
〔二〕 師古曰:「勞音來到反。次下亦同。」
〔三〕 師古曰:「鮑生,當時有識之士,姓鮑而為諸生也。」
〔四〕 師古曰:「說讀曰悅。」
漢五年,已殺項羽,即皇帝位,論功行封,群臣爭功,歲餘不決。上以何功最盛,先封為酇侯,〔一〕食邑八千戶。功臣皆曰:「臣等身被堅執兵,多者百餘戰,少者數十合,攻城略地,大小各有差。今蕭何未有汗馬之勞,徒持文墨議論,不戰,顧居臣等上,何也?」〔二〕上曰:「諸君知獵乎?」曰:「知之。」「知獵狗乎?」曰:「知之。」上曰:「夫獵,追殺獸者狗也,而發縱指示獸處者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