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八十 宣元六王傳第五十
孝宣皇帝五男。許皇后生孝元帝,張婕妤生淮陽憲王欽,衛婕妤生楚孝王囂,〔一〕公孫婕妤生東平思王宇,戎婕妤生中山哀王竟。
〔一〕 師古曰:「囂音敖。」
淮陽憲王欽,元康三年立,母張婕妤有寵於宣帝。霍皇后廢後,上欲立張婕妤為后。久之,懲艾霍氏欲害皇太子,〔一〕乃更選後宮無子而謹慎者,乃立長陵王婕妤為后,令母養太子。后無寵,希御見,唯張婕妤最幸。而憲王壯大,好經書法律,聰達有材,帝甚愛之。太子寬仁,喜儒術,〔二〕上數嗟歎憲王,曰:「真我子也!」常有意欲立張婕妤與憲王,然用太子起於微細,上少依倚許氏,〔三〕及即位而許后以殺死,太子蚤失母,故弗忍也。〔四〕久之,上以故丞相韋賢子玄成陽狂讓侯兄,經明行高,稱於朝廷,乃召拜玄成為淮陽中尉,欲感諭憲王,輔以推讓之臣,由是太子遂安。宣帝崩,元帝即位,乃遣憲王之國。
〔一〕 師古曰:「艾讀曰乂。乂,創也。」
〔二〕 師古曰:「喜,好也,音許吏反。」
〔三〕 師古曰:「倚音於起反。」
〔四〕 師古曰:「蚤,古早字也。」
時張婕妤已卒,憲王有外祖母,舅張博兄弟三人歲至淮陽見親,〔一〕輒受王賜。後王上書:請徙外家張氏於國,博上書:願留守墳墓,獨不徙。王恨之。後博至淮陽,王賜之少。博言:「負責數百萬,〔二〕願王為償。」王不許。博辭去,令弟光恐(王)云王遇大人益解,〔三〕博欲上書為大人乞骸骨去。王乃遣人持黃金五十斤送博。博喜,還書謝,〔四〕為諂語盛稱譽王,因言:「當今朝廷無賢臣,災變數見,足為寒心。萬姓咸歸望於大王,大王奈何恬然〔五〕不求入朝見,輔助主上乎?」使弟光數說王宜聽博計,令於京師說用事貴人為王求朝。王不納其言。
〔一〕 師古曰:「憲王外祖母隨王在淮陽,博等每來謁見其母。」
〔二〕 師古曰:「責謂假貸人財物未償者也。責音側懈反。」
〔三〕 師古曰:「恐謂怖動也。大人,博自稱其母也。解讀曰懈。」
〔四〕 師古曰:「還書,報書。」
〔五〕 師古曰:「恬然,安靜貌也。恬音大兼反。」
後光欲至長安,辭王,復言「願盡力與博共為王求朝。王即日至長安,可因平陽侯。」光得王欲求朝語,馳使人語博。博知王意動,復遺王書曰:「博幸得肺腑,〔一〕數進愚策,未見省察。北游燕趙,欲循行郡國求幽隱之士,聞齊有駟先生者,善為司馬兵法,大將之材也,博得謁見,承間進問五帝三王究竟要道,卓爾非世俗之所知。〔二〕今邊境不安,天下騷動,微此人其莫能安也。〔三〕又聞北海之瀕有賢人焉,〔四〕累世不可逮,然難致也。〔五〕得此二人而薦之,功亦不細矣。博願馳西以此赴助漢急,無財幣以通顯之。趙王使謁者持牛酒,黃金三十斤勞博,博不受;〔六〕復使人願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七〕會得光書云大王已遣光西,與博并力求朝。博自以棄捐,不意大王還意反義,結以朱顏,〔八〕願殺身報德。朝事何足言!大王誠賜咳唾,使得盡死,湯禹所以成大功也。駟先生蓄積道術,書無不有,〔九〕願知大王所好,請得輒上。」王得書喜說,〔一0〕報博書曰:「子高乃幸左顧存恤,發心惻隱,〔一一〕顯至誠,納以嘉謀,語以至事,〔一二〕雖亦不敏,敢不諭意!〔一三〕今遣有司為子高償責二百萬。」
〔一〕 師古曰:「自云於王有親也。」
〔二〕 師古曰:「卓爾,高遠貌也。自言見駟先生問以要道,知其高遠也。」
〔三〕 師古曰:「微,無也。」
〔四〕 師古曰:「瀕,涯也,音頻,又音賓。」
〔五〕 師古曰:「逮,及也,言其材智不可及也。致,至也。難得召而至也。」
〔六〕 師古曰:「勞謂問遺之,音來到反。」
〔七〕 師古曰:「尚女者,王欲取博女以自配也。」
〔八〕 師古曰:「還猶回也。」
〔九〕 師古曰:「言凡是書籍皆有之。」
〔一0〕如淳曰:「上與王也。」
〔一一〕師古曰:「左顧猶言枉顧也。」
〔一二〕師古曰:「以至極之事告語我。」
〔一三〕師古曰:「諭,曉也。」
是時,博女婿京房以明易陰陽得幸於上,數召見言事。自謂為石顯、五鹿充宗所排,謀不得用,數為博道之。博常欲誑耀淮陽王,即具記房諸所說災異及召見密語,持予淮陽王以為信驗,詐言「已見中書令石君求朝,許以金五百斤。賢聖制事,蓋慮功而不計費。〔一〕昔禹治鴻水,百姓罷勞,〔二〕成功既立,萬世賴之。今聞陛下春秋未滿四十,髮齒墮落,太子幼弱,佞人用事,陰陽不調,百姓疾疫飢饉死者且半,鴻水之害殆不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