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二十一上 律曆志第一上
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春秋左氏傳曰『前志有之』。」
虞書曰「乃同律度量衡」,〔一〕所以齊遠近立民信也。自伏戲畫八卦,由數起,〔二〕至黃帝、堯、舜而大備。三代稽古,法度章焉。〔三〕周衰官失,孔子陳後王之法,曰:「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舉逸民,四方之政行矣。」〔四〕漢興,北平侯張蒼首律曆事,〔五〕孝武帝時樂官考正。〔六〕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燿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餘人,使羲和劉歆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故刪其偽辭,取正義,著于篇。〔七〕
〔一〕 師古曰:「虞書,舜典也。同謂齊等。」
〔二〕 師古曰:「萬物之數,因八卦而起也。」
〔三〕 師古曰:「三代,夏、殷、周也。稽,考也。考於古事,而法度益明。」
〔四〕 師古曰:「此論語載孔子述古帝王之政,以示後世。權謂斤兩也。量,斗斛也。法度,丈尺也。逸民,謂有德而隱處者。」
〔五〕 師古曰:「首謂始定也。」
〔六〕 師古曰:「更質正其事。」
〔七〕 師古曰:「班氏自云作志取劉歆之義也。自此以下訖於『用竹為引者,事之宜也』,則其辭焉。」
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參五以變,錯綜其數,稽之於古今,效之於氣物,和之於心耳,考之於經傳,咸得其實,靡不協同。
數者,一、十、百、千、萬也,所以算數事物,順性命之理也。書曰:「先其算命。」〔一〕本起於黃鐘之數,始於一而三之,三三積之,〔二〕歷十二辰之數,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數備矣。〔三〕其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為一握。〔四〕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五〕其數以易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陽六爻,得周流六虛之象也〔六〕。夫推曆生律〔七〕制器,規圜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量,〔八〕探賾索隱,鉤深致遠,莫不用焉。〔九〕度長短者不失豪氂,〔一0〕量多少者不失圭撮,〔一一〕權輕重者不失黍絫。〔一二〕紀於一,協於十,長於百,大於千,衍於萬,其法在算術。宣於天下,小學是則。職在太史,羲和掌之。
〔一〕 師古曰:「逸書也。言王者統業,先立算數以命百事也。」
〔二〕 孟康曰:「黃鐘,子之律也。子數一。泰極元氣含三為一,是以一數變而為三也。」
〔三〕 孟康曰:「初以子一乘丑三,餘則轉因其成數以三乘之,歷十二辰,得是積數也。五行陰陽變化之數備於此矣。」
〔四〕 蘇林曰:「六觚,六角也。度角至角,其度一寸,面容一分,算九枚,相因之數有十,正面之數實九,其表六九五十四,算中積凡得二百七十一枚。」
〔五〕 張晏曰:「林鐘長六寸。」韋昭曰:「黃鍾管九寸,十分之一,得其一分也。」
〔六〕 孟康曰:「以四十九成陽六爻為乾,乾之策數二百一十六,以成六爻,是為周流六虛之象也。」
〔七〕 張晏曰:「推曆十二辰以生律呂也。」
〔八〕 張晏曰:「準,水平。量知多少,故曰嘉。」
〔九〕 師古曰:「賾亦深也。索,求也。」
〔一0〕孟康曰:「豪,兔豪也。十豪為氂。」師古曰:「度音大各反。」
〔一一〕應劭曰:「圭,自然之形,陰陽之始也。四圭曰撮,三指撮之也。」孟康曰:「六十四黍為圭。」師古曰:「撮音倉括反。」
〔一二〕孟康曰:「絫音(墨)蠡。」應劭曰:「十黍為絫,十絫為一銖。」師古曰:「絫,孟音來戈反,此字讀亦音纍紲之纍。」
聲者,宮、商、角、徵、羽也。所以作樂者,諧八音,蕩(降)〔滌〕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風易俗也。八音:土曰塤,〔一〕匏曰笙,〔二〕皮曰鼓,〔三〕竹曰管,〔四〕絲曰絃,石曰磬,金曰鐘,木曰柷。〔五〕五聲和,八音諧,而樂成。商之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六〕角,觸也,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為四聲綱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緐祉也。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也。夫聲者,中於宮,觸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聲為宮紀也。協之五行,則角為木,五常為仁,五事為貌。商為金為義為言,徵為火為禮為視,羽為水為智為聽,宮為土為信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則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
〔一〕 應劭曰:「世本暴辛公作塤。」師古曰:「燒土為之,其形銳上而平底,六孔吹之。塤音許元反,字或作壎,其音同耳。」
〔二〕 應劭曰:「世本隨作笙。」師古曰:「匏,瓠也。列管瓠中,施簧管端。」
〔三〕 師古曰:「鼓者郭也,言郭張皮而為之。」
〔四〕 孟康曰:「禮樂器記,管,漆竹,長一尺,六孔。尚書大傳,西王母來獻白玉琯。漢章帝時零陵文學奚景於泠道舜祠下得白玉琯。古以玉作,不但竹也。」
〔五〕 師古曰:「柷與俶同,俶,始也。樂將作,先鼓之,故謂之柷。狀如漆桶,中有椎,連底動之,令左右擊。音昌六反。」
〔六〕 師古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