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五十九 張湯傳第二十九
張湯,杜陵人也。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一〕還,鼠盜肉,父怒,笞湯。湯掘熏得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二〕并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三〕父見之,視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四〕
〔一〕 師古曰:「稱為兒者,言其尚幼小也。」
〔二〕 師古曰:「傳謂傳逮,若今之追逮赴對也。爰,換也,以文書代換其口辭也。訊,考問也。鞫,窮也,謂窮覈之也。論報,謂上論之而獲報也。訊音信。」
〔三〕 師古曰:「具為治獄之文,處正其罪而磔鼠也。」
〔四〕 如淳曰:「決獄之書,謂律令也。」
父死後,湯為長安吏。周陽侯為諸卿時,〔一〕嘗繫長安,湯傾身事之。及出為侯,大與湯交,遍見貴人。湯給事內史,為甯成掾,以湯為無害,言大府,〔二〕調茂陵尉,〔三〕治方中。〔四〕
〔一〕 師古曰:「姓趙。」
〔二〕 師古曰:「大府,丞相府也。無害,言其最勝也,解在蕭何傳。」
〔三〕 師古曰:「調,選也,選以為此官也。調音徒釣反。」
〔四〕 孟康曰:「方中,陵上土作方也,湯主治之。」蘇林曰:「天子即位,豫作陵,諱之,故言方中,或言斥土。」如淳曰:「漢注陵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二丈。」師古曰:「蘇說非也。古謂掘地為阬曰方,今荊楚俗土功築作算程課者,猶以方計之,非謂避諱也。」
武安侯為丞相,〔一〕徵湯為史,薦補侍御史。治陳皇后巫蠱獄,深竟黨與,上以為能,遷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二〕已而禹至少府,湯為廷尉,兩人交驩,兄事禹。〔三〕禹志在奉公孤立,而湯舞知以御人。〔四〕始為小吏,乾沒,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五〕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內雖不合,然陽浮道與之。〔六〕
〔一〕 師古曰:「田蚡。」
〔二〕 蘇林曰:「拘刻於守職之吏。」
〔三〕 師古曰:「事之如兄。」
〔四〕 師古曰:「舞弄其智,制御它人也。」
〔五〕 服虔曰:「乾沒,射成敗也。」如淳曰:「豫居物以待之,得利為乾,失利為沒。」師古曰:「乾音干。」
〔六〕 師古曰:「陽以道義為交,非其中心,故云浮也。」
是時,上方鄉文學,〔一〕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二〕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讞疑,〔三〕必奏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法廷尉挈令,〔四〕揚主之明〔五〕。奏事即譴,湯摧謝,〔六〕鄉上意所便,〔七〕必引正監掾史賢者,曰:「固為臣議,如(此)上責臣,〔八〕臣弗用,愚抵此。」〔九〕罪常釋。〔一0〕間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為此奏,乃監、掾、史某所為。」〔一一〕其欲薦吏,揚人之善解人之過如此。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吏深刻者;即上意所欲釋,予監吏輕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一二〕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裁察。」於是往往釋湯所言。〔一三〕湯至於大吏,內行修,交通賓客飲食,於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調護之尤厚。〔一四〕其造請諸公,不避寒暑。〔一五〕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而深刻吏多為爪牙用者,依於文學之士。丞相弘數稱其美。
〔一〕 師古曰:「鄉讀曰嚮。」
〔二〕 師古曰:「傅讀曰附。」
〔三〕 李奇曰:「亭亦平也。」師古曰:「亭,均也,調也。言平均疑法及為讞疑奏之。」
〔四〕 韋昭曰:「在板挈也。」師古曰:「著謂明書之也。挈,獄訟之要也。書於讞法挈令以為後式也。挈音口計反。」
〔五〕 師古曰:「言此自天子之意,非由臣下有司。」
〔六〕 蘇林曰:「深自挫按也。」師古曰:「若上有責,即摧折而謝也。」
〔七〕 師古曰:「謂如天子責湯之指而言其端也。鄉讀曰嚮。」
〔八〕 師古曰:「如上之意。」
〔九〕 蘇林曰:「坐不用諸掾語,故至於此。」
〔一0〕臣瓚曰:「謂常見原也。」
〔一一〕師古曰:「間謂非當朝奏者。」
〔一二〕師古曰:「詆,誣也,音丁禮反。其下並同。」
〔一三〕李奇曰:「先見上口言之,欲與輕平,故皆見原釋也。」如淳曰:「雖文書按察致下戶之罪,湯以先口解之矣。上以湯言,輒裁察之,輕其罪也。」師古曰:「李、如二說皆非也。此言下戶羸弱,湯欲佐助,雖具文奏之,而又口奏,言雖律令之文合致此罪,聽上裁察,蓋為此人希恩宥也。於是上得湯言,往往釋其人罪,非未奏之前口豫言也。」
〔一四〕師古曰:「調,和適之。令得其所也。護謂保佑也。」
〔一五〕師古曰:「造,至詣也。請,謁問也。造音七到反。」
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獄,皆窮根本。嚴助、伍被,上欲釋之,湯爭曰:「伍被本造反謀,而助親幸出入禁闥腹心之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上可論之。〔一〕其治獄所巧排大臣自以為功,多此類。繇是益尊任,〔二〕遷御史大夫。
〔一〕 師古曰:「可湯所奏而論決之。」
〔二〕 師古曰:「繇讀與由同。」
會渾邪等降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卬給縣官,〔一〕縣官空虛。湯承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二〕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鉏豪彊并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三〕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旰,〔四〕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五〕天下事皆決湯。百姓不安其生,騷動,縣官所興未獲其利,姦吏並侵漁,〔六〕於是痛繩以罪。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咸指湯。湯嘗病,上自至舍視,其隆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