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第六
孝順皇帝諱保,〔一〕安帝之子也。母李氏,為閻皇后所害。永寧元年,立為皇太子。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聖、大長秋江京、〔二〕中常侍樊豐譖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殺之,太子數為歎息。王聖等懼有後禍,遂與豐、京共搆陷太子,太子坐廢為濟陰王。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群僚莫不哀之。及北鄉侯薨,車騎將軍閻顯及江京,與中常侍劉安、陳達等白太后,祕不發喪,而更徵立諸國王子,乃閉宮門,屯兵自守。
〔一〕 謚法曰:「慈和遍服曰順。」伏侯古今注曰:「保之字曰守。」
〔二〕 前書曰:「長秋,皇后官,本秦官將行也,景帝更名大長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秩二千石。」中興常用宦者。
十一月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是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一〕共斬江京、劉安、陳達等,迎濟陰王於德陽殿西鍾下,〔二〕即皇帝位,年十一。近臣尚書以下,從輦到南宮,登雲臺,召百官。尚書令劉光等奏言:「孝安皇帝聖德明茂,早棄天下。陛下正統,當奉宗廟,而姦臣交搆,遂令陛下龍潛蕃國,〔三〕群僚遠近莫不失望。天命有常,北鄉不永,漢德盛明,福祚孔章。〔四〕近臣建策,左右扶翼,內外同心,稽合神明。陛下踐祚,奉遵鴻緒,為郊廟主,承續祖宗無窮之烈,上當天心,下猒民望。而即位倉卒,典章多缺,請條案禮儀,分別具奏。」制曰:「可。」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五〕閻顯兄弟聞帝立,率兵入北宮,尚書(郎)〔郭〕鎮與交鋒刃,遂斬顯弟衛尉景。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乃幸嘉德殿,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並下獄誅。己未,開門,罷屯兵。壬戌,詔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壬申,謁高廟。癸酉,謁光武廟。
〔一〕 十九人,見孫程傳。
〔二〕 漢官儀曰「崇賢門內德陽殿」也。
〔三〕 從太子廢為王,故曰龍潛蕃國。
〔四〕 孔,甚也。章,明也。
〔五〕 漢官儀曰:「書稱『虎賁三百人』,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門,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又:「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以天有羽林之星,故取名焉。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光武中興,以征伐之士勞苦者為之,故曰羽林士。」
乙亥,詔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褒斜路。〔一〕
〔一〕 子午道,平帝時王莽通之。三秦記曰,子午,長安正南。山名秦領谷,一名樊川。褒斜,漢中谷名。南谷名褒,北谷名斜,首尾七百里。
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司空劉授免。〔一〕賜公卿以下錢穀各有差。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敦為司空。〔二〕
〔一〕 東觀記曰:「以阿附惡逆,辟召非其人,策罷。」
〔二〕 敦字文理,京縣人也。
(其)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廉吏。〔一〕
〔一〕 漢法,視事滿歲乃得舉。今帝新即位,施恩惠,雖未滿歲,得令舉人。
癸卯,尚書奏請下有司,收還延光三年九月丁酉以皇太子為濟陰王詔書。奏可。
京師大疫。
辛亥,詔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尚書令以下從輦幸南宮者,皆增秩賜布各有差。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詔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棄鴻烈。姦慝緣閒,人庶怨讟,上干和氣,疫癘為災。朕奉承大業,未能寧濟。蓋至理之本,稽私德惠,蕩滌宿惡,與人更始,其大赦天下。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坐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一〕宗室以罪絕,皆復屬籍。其與閻顯、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勉修厥職,以康我民。」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