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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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十八 吳蓋陳臧列傳第八

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人也。家貧,給事縣為亭長。王莽末,以賓客犯法,乃亡命至漁陽。〔一〕資用乏,以販馬自業,往來燕、薊閒,所至皆交結豪傑。更始立,使使者韓鴻徇河北。〔二〕或謂鴻曰:「吳子顏,奇士也,可與計事。」鴻召見漢,甚悅之,遂承制拜為安樂令。〔三〕

〔一〕 命,名也。謂脫其名籍而逃亡。

  〔二〕 續漢書曰:「(雒縣)〔南陽〕人韓鴻為謁者,使持節降河北,拜除二千石。」

  〔三〕 安樂,縣名,屬漁陽郡,故城在今幽州潞縣西北。

  會王郎起,北州擾惑。漢素聞光武長者,獨欲歸心。乃說太守彭寵曰:「漁陽、上谷突騎,天下所聞也。君何不合二郡精銳,附劉公擊邯鄲,此一時之功也。」〔一〕寵以為然,而官屬皆欲附王郎,寵不能奪。漢乃辭出,止外亭,念所以譎眾,未知所出。〔二〕望見道中有一人似儒生者,漢使人召之,為具食,〔三〕問以所聞。生因言劉公所過,為郡縣所歸;邯鄲舉尊號者,實非劉氏。漢大喜,即詐為光武書,移檄漁陽,使生齎以詣寵,令具以所聞說之,漢復隨後入。寵甚然之。於是遣漢將兵與上谷諸將并軍而南,所至擊斬王郎將帥。〔四〕及光武於廣阿,拜漢為偏將軍。既拔邯鄲,〔五〕賜號建策侯。

〔一〕 一時,言不可再遇也。

  〔二〕 譎,詐也。未知欲出何計以詐之。

  〔三〕 續漢書曰:「時道路多飢人,來求食者似(諸)〔儒〕生,漢召〔之〕,故先為具食。」

  〔四〕 續漢書曰:「攻薊,誅王郎大將趙閎等。」

  〔五〕 續漢書曰:「時上使漢等將突騎,揚兵戲馬,立騎馳環邯鄲城,乃圍之。」

  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鄧禹及諸將多知之,數相薦舉,及得召見,遂見親信,常居門下。

  光武將發幽州兵,夜召鄧禹,問可使行者。禹曰:「閒數與吳漢言,其人勇鷙有智謀,〔一〕諸將鮮能及者。」即拜漢大將軍,持節北發十郡突騎。更始幽州牧苗曾聞之,陰勒兵,敕諸郡不肯應調〔二〕。漢乃將二十騎先馳至無終。〔三〕曾以漢無備,出迎於路,漢即撝兵騎,收曾斬之,而奪其軍。北州震駭,城邑莫不望風弭從。〔四〕遂悉發其兵,引而南,與光武會清陽。諸將望見漢還,士馬甚盛,皆曰:「是寧肯分兵與人邪?」及漢至莫府,上兵簿,〔五〕諸將人人多請之。光武曰:「屬者恐不與人,〔六〕今所請又何多也?」諸將皆慚。

〔一〕 廣雅曰:「鷙,執也。」凡鳥之勇銳,獸之猛悍者,皆名鷙也。

  〔二〕 調,發也。

  〔三〕 無終,本山戎國也。無終山名,因為國號。漢為縣名,屬右北平,故城在今幽州漁陽縣也。

  〔四〕 弭猶服也。

  〔五〕 莫,大也。兵簿,軍士之名帳。

  〔六〕 屬猶近也。

  初,更始遣尚書令謝躬率六將軍攻王郎,不能下。會光武至,共定邯鄲,而躬裨將虜掠不相承稟,光武深忌之。雖俱在邯鄲,遂分城而處,然每有以慰安之。躬勤於職事,光武常稱曰「謝尚書真吏也」,故不自疑。躬既而率其兵數萬,還屯於鄴。時光武南擊青犢,謂躬曰:「我追賊於射犬,必破之。尤來在山陽者,埶必當驚走。若以君威力,擊此散虜,必成禽也。」躬曰:「善。」及青犢破,而尤來果北走隆慮山,躬乃留大將軍劉慶、魏郡太守陳康守鄴,自率諸將軍擊之。窮寇死戰,其鋒不可當,躬遂大敗,死者數千人。光武因躬在外,乃使漢與岑彭襲其城。漢先令辯士說陳康曰:「蓋聞上智不處危以僥倖,〔一〕中智能因危以為功,下愚安於危以自亡。危亡之至,在人所由,不可不察。今京師敗亂,四方雲擾,公所聞也。蕭王兵彊士附,河北歸命,公所見也。謝躬內背蕭王,外失眾心,公所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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