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六十五 皇甫張段列傳第五十五
皇甫規字威明,安定朝那人也。祖父棱,度遼將軍。父旗,扶風都尉。
永和六年,西羌大寇三輔,圍安定,征西將軍馬賢將諸郡兵擊之,不能克。規雖在布衣,見賢不卹軍事,審其必敗,乃上書言狀。尋而賢果為羌所沒。郡將知規有兵略,乃命為功曹,使率甲士八百,與羌交戰,斬首數級,賊遂退卻。舉規上計掾。其後羌眾大合,攻燒隴西,朝廷患之。規乃上疏求乞自效,曰:「臣比年以來,數陳便宜。羌戎未動,策其將反,馬賢始出,頗知必敗。誤中之言,在可考校。臣每惟賢等擁眾四年,未有成功,懸師之費且百億計,〔一〕出於平人,回入姦吏。〔二〕故江湖之人,群為盜賊,青、徐荒飢,襁負流散。夫羌戎潰叛,不由承平,皆由邊將失於綏御。乘常守安,則君侵暴,苟競小利,則致大害,微勝則虛張首級,軍敗則隱匿不言。軍士勞怨,困於猾吏,進不得快戰以徼功,退不得溫飽以全命,餓死溝渠,暴骨中原。徒見王師之出,不聞振旅之聲。〔三〕酋豪泣血,驚懼生變。是以安不能久,敗則經年。臣所以搏手叩心而增歎者也。願假臣兩營二郡,〔四〕屯列坐食之兵五千,出其不意,與護羌校尉趙沖共相首尾。土地山谷,臣所曉習;兵埶巧便,臣已更之。可不煩方寸之印,尺帛之賜,高可以滌患,下可以納降。若謂臣年少官輕,不足用者,凡諸敗將,非官爵之不高,年齒之不邁。〔五〕臣不勝至誠,沒死自陳。」時帝不能用。
〔一〕 懸猶停也。
〔二〕 平人,齊人也。
〔三〕 振,整;旅,眾也。穀梁傳曰「出曰治兵,入曰振旅」也。
〔四〕 兩營謂馬賢及趙沖等。二郡,安定、隴西也。
〔五〕 邁,往也。
沖質之閒,梁太后臨朝,規舉賢良方正。對策曰:
伏惟孝順皇帝,初勤王政,紀綱四方,幾以獲安。後遭姦偽,威分近習,〔一〕畜貨聚馬,戲謔是聞;又因緣嬖倖,受賂賣爵,輕使賓客,交錯其閒,天下擾擾,從亂如歸,〔二〕故每有征戰,鮮不挫傷,官民並竭,上下窮虛。臣在關西,竊聽風聲,未聞國家有所先後,〔三〕而威福之來,咸歸權倖。陛下體兼乾坤,聰哲純茂。攝政之初,拔用忠貞,其餘維綱,多所改正。遠近翕然,望見太平。而地震之後,霧氣白濁,日月不光,旱魃為虐,〔四〕大賊從橫,流血丹野,庶品不安,譴誠累至,殆以姦臣權重之所致也。其常侍尤無狀者,亟便黜遣,〔五〕披埽凶黨,收入財賄,以塞痛怨,以荅天誡。
〔一〕 近習,諸佞倖親近小人也。禮記曰:「雖有貴戚近習。」
〔二〕 左傳曰「人患王之無厭也,故從亂如歸」也。
〔三〕 先後謂進退也。言國家不妄有褒貶進退,而權倖之徒反為禍福也。
〔四〕 詩大雅曰:「旱魃為虐,如惔如焚。」魃,旱神也。
〔五〕 無狀者,謂無善狀。
今大將軍梁冀、河南尹不疑,處周、邵之任,為社稷之鎮,加與王室世為姻族,〔一〕今日立號雖尊可也,〔二〕實宜增脩謙節,輔以儒術,省去遊娛不急之務,割減廬第無益之飾。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三〕群臣乘舟者也,將軍兄弟操楫者也。若能平志畢力,以度元元,所謂福也。如其怠弛,將淪波濤。可不慎乎!夫德不稱祿,猶鑿墉之趾,以益其高。豈量力審功安固之道哉?凡諸宿猾、酒徒、戲客,皆耳納邪聲,口出諂言,甘心逸遊,唱造不義。亦宜貶斥,以懲不軌。令冀等深思得賢之福,失人之累。又在位素餐,尚書怠職,有司依違,莫肯糾察,故使陛下專受諂諛之言,不聞戶牖之外。臣誠知阿諛有福,深言近禍,豈敢隱心以避誅責乎!臣生長邊遠,希涉紫庭,怖慴失守,言不盡心。
〔一〕 梁商女為順帝后,后女弟又為桓帝后。冀即商子,故曰代姻也。
〔二〕 可猶宜也。
〔三〕 家語孔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載舟,亦以覆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