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五十八 虞傅蓋臧列傳第四十八
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一〕祖父經,為郡縣獄吏,案法平允,務存寬恕,每冬月上其狀,恆流涕隨之。嘗稱曰:「東海于公高為里門,而其子定國卒至丞相。〔二〕吾決獄六十年矣,雖不及于公,其庶幾乎!子孫何必不為九卿邪?」故字詡曰升卿。
〔一〕 武平故城在今亳州鹿邑縣東北。酈元水經注云武平城西南七里有漢尚書令虞詡碑,題云「君諱詡,字定安,虞仲之後」。定安蓋詡之別字也。
〔二〕 前書,于定國字曼倩,東海人。其父于公為縣獄吏、郡決曹,所決皆不恨,為之生立祠。其門閭壞,父老方共修之,于公曰:「少高大閭門,令容駟馬高蓋車。我決獄多陰德,未嘗有所冤,子孫必有興者。」至定國為丞相,孫永為御史大夫也。
詡年十二,能通尚書。早孤,孝養祖母。縣舉順孫,國相奇之,欲以為吏。詡辭曰:「祖母九十,非詡不養。」相乃止。後祖母終,服闋,辟太尉李脩府,拜郎中。〔一〕
〔一〕 漢官儀曰:「脩字伯游,襄城人也。」
永初四年,羌胡反亂,殘破并、涼,大將軍鄧騭以軍役方費,事不相贍,欲棄涼州,并力北邊,乃會公卿集議。騭曰:「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猶有所完。若不如此,將兩無所保。」議者咸同。詡聞之,乃說李脩曰:「竊聞公卿定策當棄涼州,求之愚心,未見其便。先帝開拓土字,劬勞後定,而今憚小費,舉而棄之。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此不可之甚者也。喭曰:『關西出將,關東出相。』〔一〕觀其習兵壯勇,實過餘州。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其土人所以推鋒執銳,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於漢故也。若棄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遷,必生異志。如使豪雄相聚,席卷而東,〔二〕雖賁、育為卒,太公為將,猶恐不足當禦。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詡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棄之非計。」〔三〕脩曰:「吾意不及此。微子之言,幾敗國事。然則計當安出?」詡曰:「今涼土擾動,人情不安,竊憂卒然有非常之變。誠宜令四府九卿,〔四〕各辟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五〕外以勸厲,荅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脩善其言,更集四府,皆從詡議。於是辟西州豪桀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一〕 說文曰:「喭,傳言也。」前書曰:「秦、漢以來,山東出相,山西出將。」秦時郿白起,頻陽王翦;漢興,義渠公孫賀、傅介子,成紀李廣、李蔡,上邽趙充國,狄道辛武賢:皆名將也。丞相,則蕭、曹、魏、丙、韋、平、孔、翟之類也。
〔二〕 席卷言無餘也。前書曰「雲徹席卷,後無餘災」也。
〔三〕 疽,癰瘡也。
〔四〕 四府謂太傅、太尉、司徒、司空之府也。九卿謂太常、光祿、衛尉、廷尉、太僕、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等也。
〔五〕 冗,散也,音人勇反。
鄧騭兄弟以詡異其議,因此不平,欲以吏法中傷詡。後朝歌賊甯季等數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詡為朝歌長。故舊皆弔詡曰:「得朝歌何衰!」詡笑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臣之職也。不遇槃根錯節,何以別利器乎?」始到,謁河內大守馬棱。〔一〕棱勉之曰:「君儒者,當謀謨廟堂,反在朝歌邪?」詡曰:「初除之日,士大夫皆見弔勉。以詡譸之,知其無能為也。〔二〕朝歌者,韓、魏之郊,〔三〕背太行,臨黃河,去敖倉百里,〔四〕而青、冀之人流亡萬數。賊不知開倉招眾,劫庫兵,守城皋,斷天下右臂,〔五〕此不足憂也。今其眾新盛,難與爭鋒。兵不猒權,願寬假轡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六〕及到官,設令三科以募求壯士,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帶喪服而不事家業為下。收得百餘人,詡為饗會,悉貰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數百人。又潛遣貧人能縫者,傭作賊衣,以采綖縫其裾為幟,〔七〕有出巿里者,吏輒禽之。賊由是駭散,咸稱神明。遷懷令。
〔一〕 棱字伯威,援族孫也。
〔二〕 譸當作「籌」也。
〔三〕 韓界上黨,魏界河內,相接犬牙,故云郊也。
〔四〕 敖倉在滎陽,解具安紀也。
〔五〕 右臂,喻要便也。
〔六〕 閡與「礙」同。
〔七〕 幟,記也。續漢書曰「以絳縷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