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四十八 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

楊終字子山,蜀郡成都人也。年十三,為郡小吏,太守奇其才,遣詣京師受業,習春秋。〔一〕顯宗時,徵詣蘭臺,拜校書郎。

  〔一〕 袁山松書曰:「時蜀郡有雷震決曹,終上白記,以為斷獄煩苛所致,太守乃令終賦雷電之意,而奇之也。」

  建初元年,大旱穀貴,終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數,又遠屯絕域,吏民怨曠,乃上疏曰:「臣聞『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一〕秦政酷烈,違啎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二〕高祖平亂,約法三章。太宗至仁,除去收孥。〔三〕萬姓廓然,蒙被更生,澤及昆蟲,功垂萬世。陛下聖祖,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久旱,災疫未息,〔四〕躬自菲薄,廣訪失得,三代之隆,無以加焉。臣竊桉春秋水旱之變,皆應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來,仍連大獄,有司窮考,轉相牽引,掠考冤濫,家屬徙邊。加以北征匈奴,西開三十六國,頻年服役,轉輸煩費。又遠屯伊吾、樓蘭、車師、戊己,民懷土思,怨結邊域。傳曰:『安土重居,謂之眾庶。』〔五〕昔殷民近遷洛邑,且猶怨望,〔六〕何況去中土之肥饒,寄不毛之荒極乎?〔七〕且南方暑濕,障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動天地,移變陰陽矣。陛下留念省察,以濟元元。」書奏,肅宗下其章。司空第五倫亦同終議。太尉牟融、司徒鮑昱、校書郎班固等難倫,以施行既久,孝子無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異。終復上書曰:「秦築長城,功役繁興,胡亥不革,卒亡四海。故孝元棄珠崖之郡,光武絕西域之國,不以介鱗易我衣裳。〔八〕魯文公毀泉臺,春秋譏之曰『先祖為之而己毀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無妨害於民也。〔九〕襄公作三軍,昭公舍之,君子大其復古,以為不舍則有害於民也。〔一0〕今伊吾之役,樓蘭之屯,久而未還,非天意也。」帝從之,聽還徙者,悉罷邊屯。

  〔一〕 春秋:「昭公二十年,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公羊傳曰:「畔也。曷為不言畔?為公子喜時之後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也。何賢乎公子喜時?讓國也。君子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賢者子孫,故君子為之諱。」

  〔二〕 前書音義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三〕 太宗,文帝也。史記曰:「文帝德至盛也,豈不仁哉。」除去收孥相坐之律也。

  〔四〕 「災」字或作「牛」。疫,病也。

  〔五〕 元帝詔曰「安土重遷,黎人之性」也。

  〔六〕 尚書盤庚序曰:「盤庚五遷,將治亳,殷人咨胥怨。」亳,今河南偃師,故曰「近遷洛邑」。

  〔七〕 毛,草也。爾雅曰:「孤竹、北戶、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又曰:「東至於泰遠,西至於邠國,南至於濮鈆,北至於祝栗,謂之四極。」言不毛、荒極,直論遠耳,非必此地也。

  〔八〕 元帝初元三年,珠崖郡反,待詔賈捐之以為宜棄珠崖,救人飢餓,乃罷珠崖郡。光武二十一年,鄯善、車師王等十六國皆遣子入侍,請都護。帝以中國初定,未遑外事,還其侍子,厚加賞賜。介鱗喻遠夷,言其人與魚鱉無異也。衣裳謂中國也。楊雄法言曰:「珠崖之絕,捐之之力也,否則鱗介易我衣裳。」

  〔九〕 公羊傳曰「毀泉臺何以書?譏爾。築之譏,毀之譏,先祖為之而己毀之,勿居而已」也。

  〔一0〕公羊傳曰:「襄公十一年作三軍。三軍者何?三卿也。」昭公五年傳曰:「舍中軍。舍中軍者何?復古也。」言舍之與留,量時制宜也。

  終又言:「宣帝博徵群儒,論定五經於石渠閣。方今天下少事,學者得成其業,而章句之徒,破壞大體。宜如石渠故事,永為後世則。」於是詔諸儒於白虎觀論考同異焉。會終坐事繫獄,博士趙博、校書郎班固、賈逵等,以終深曉春秋,學多異聞,表請之,終又上書自訟,即日貰出,乃得與於白虎觀焉。〔一〕後受詔刪太史公書為十餘萬言。

  〔一〕 與音預。

  時太后兄衛尉馬廖,謹篤自守,不訓諸子。終與廖交善,以書戒之曰:「終聞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一〕何者?堯舜為之隄防,桀紂示之驕奢故也。詩曰:『皎皎練絲,在所染之。』〔二〕上智下愚,謂之不移;中庸之流,要在教化。春秋殺太子母弟,直稱君甚惡之者,坐失教也。〔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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