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二十二 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列傳第十二
朱祐字仲先,南陽宛人也。〔一〕少孤,歸外家復陽劉氏,〔二〕往來舂陵,世祖與伯升皆親愛之。伯升拜大司徒,以祐為護軍〔三〕。及世祖為大司馬,討河北,復以祐為護軍,常見親幸,舍止於中。祐侍讌,從容曰:「長安政亂,公有日角之相,此天命也。」〔四〕世祖曰:「召刺姦收護軍!」〔五〕祐乃不敢復言。從征河北,常力戰陷陣,〔六〕以為偏將軍,封安陽侯。世祖即位,拜為建義大將軍。建武二年,更封堵陽侯。〔七〕冬,與諸將擊鄧奉於淯陽,祐軍敗,為奉所獲。明年,奉破,乃肉袒因祐降。帝復祐位而厚加慰賜。遣擊新野、隨,皆平之。〔八〕
〔一〕 東觀記(曰)「祐」作「福」,避安帝諱。
〔二〕 復陽,縣名,屬南陽郡。
〔三〕 前書曰,護軍都尉,秦官,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護軍也。
〔四〕 日角,解在光武紀也。
〔五〕 王莽置左右刺姦,使督姦猾。
〔六〕 續漢書曰:「祐至南〈糸言糸〉,為賊所傷,上親候視之。」
〔七〕 堵陽,縣名,屬南陽郡,故城今唐州方城縣。堵音者。
〔八〕 隨,縣名,屬南陽郡也,故城今隨州隨縣。
延岑自敗於穰,遂與秦豐將張成合,祐率征虜將軍祭遵與戰於東陽,大破之,〔一〕臨陣斬成,延岑敗走歸豐。祐收得印綬九十七。〔二〕進擊黃郵,降之,賜祐黃金三十斤。四年,率破姦將軍侯進、輔威將軍耿植代征南大將軍岑彭圍秦豐於黎丘,破其將張康於蔡陽,斬之。帝自至黎丘,使御史中丞李由持璽書招豐,豐出惡言,不肯降。車駕引還,敕祐方略,祐盡力攻之。明年夏,城中窮困,豐乃將其母妻子九人肉袒降。祐轞車傳豐送洛陽,斬之。大司馬吳漢劾奏祐廢詔受降,違將帥之任,帝不加罪。祐還,與騎都尉臧宮會擊延岑餘黨陰、酇、筑陽三縣賊,悉平之。
〔一〕 東陽,聚名,在南陽。
〔二〕 東觀記曰:「收得所盜茂陵武帝廟衣、印、綬。」
祐為人質直,尚儒學。將兵率眾,多受降,以克定城邑為本,不存首級之功。又禁制士卒不得虜掠百姓,軍人樂放縱,多以此怨之。九年,屯南行唐拒匈奴。〔一〕十三年,增邑,定封鬲侯,〔二〕食邑七千三百戶。〔三〕
〔一〕 行唐,今恆州縣也。
〔二〕 鬲,縣名,屬平原郡。
〔三〕 東觀記曰:「祐自陳功薄而國大,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上不許。」
十五年,朝京師,上大將軍印綬,因留奉朝請。祐奏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可改諸王為公。帝即施行,又奏宜令三公並去「大」名,以法經典。後遂從其議。
祐初學長安,帝往候之,祐不時相勞苦,而先升講舍。後車駕幸其第,帝因笑曰;「主人得無捨我講乎?」以有舊恩,數蒙賞賚〔一〕。二十四年,卒。
〔一〕 東觀記曰:「上在長安時,嘗與祐共買蜜合藥。上追念之,賜祐白蜜一石,問:『何如在長安時共買蜜乎?』其親厚如此。」
子商嗣。商卒,子演嗣,永元十四年,坐從兄伯為外孫陰皇后巫蠱事,免為庶人。〔一〕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演子沖為鬲侯。
〔一〕 和帝陰后,吳房侯陰綱女也,為巫蠱事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