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十三 隗囂公孫述列傳第三
隗囂〔一〕字季孟,天水成紀人也。〔二〕少仕州郡。王莽國師劉歆引囂為士。〔三〕歆死,囂歸鄉里。季父崔,素豪俠,能得眾。聞更始立而莽兵連敗,於是乃與兄義及上邽人楊廣、冀人周宗謀起兵應漢。囂止之曰:「夫兵,凶事也。〔四〕宗族何辜!」崔不聽,遂聚眾數千人,攻平襄,殺莽鎮戎大尹。〔五〕崔、廣等以為舉事宜立主以一眾心,咸謂囂素有名,好經書,遂共推為上將軍。囂辭讓不得已,曰:「諸父眾賢不量小子。必能用囂言者,乃敢從命。」眾皆曰「諾」。
〔一〕 囂音五高反。
〔二〕 成紀,縣名,故城在今秦州隴城縣西北。
〔三〕 王莽置國師,位上公,士其屬官也。莽置九卿,分屬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四〕 史記范蠡曰:「兵者凶器,戰者逆德。」
〔五〕 平襄,縣名,屬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伏羌縣西北。王莽改天水郡曰鎮戎郡,守曰大尹。
囂既立,遣使聘請平陵人方望,以為軍師。〔一〕望至,說囂曰:「足下欲承天順民,輔漢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陽,王莽尚據長安,雖欲以漢為名,其實無所受命,將何以見信於眾乎?宜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求助人神者也。〔二〕且禮有損益,質文無常。削地開兆,〔三〕茅茨土階,以致其肅敬。雖未備物,神明其舍諸。」囂從其言,遂立廟邑東,祀高祖、太宗、世宗。囂等皆稱臣執事,史奉璧而告。〔四〕祝畢,有司穿坎于庭,〔五〕牽馬操刀,奉盤錯鍉,遂割牲而盟。〔六〕曰:「凡我同盟三十一將,十有六姓,允承天道,興輔劉宗。如懷姦慮,明神殛之。〔七〕高祖、文皇、武皇,俾墜厥命,厥宗受兵,族類滅亡。」有司奉血鍉進,護軍舉手揖諸將軍曰:「鍉不濡血,歃不入口,是欺神明也,厥罰如盟。」既而薶血加書,一如古禮。
〔一〕 平陵,縣名,屬右扶風也。
〔二〕 易觀卦曰:「聖人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三〕 除地以開兆域。
〔四〕 史,祝史也。璧者,所以祀神也。
〔五〕 周禮司盟掌盟載之法也。鄭玄注曰:「載,盟辭也。書其辭於策,殺牲取血,坎其牲,加書於上而薶之。」
〔六〕 臣賢按:蕭該音引字詁「鍉即題,音徒啟反。」方言曰:「宋楚之閒,謂盎為題」。據下文云「鍉不濡血」,明非盆盎之類。前書匈奴傳云「漢遣韓昌等與單于及大臣俱登諾水東山,刑白馬,單于以徑路刀、金留犁撓酒」。應劭云「留犁,飯匕也。撓,擾也。以匕攪血而歃之」。今亦奉盤措匙而歃也。以此而言,(鍉)〔題〕即匙字。錯,置也,音七故反。
〔七〕 殛,誅也。
事畢,移檄告郡國曰:
「漢復元年七月己酉朔。己巳,上將軍隗囂、白虎將軍隗崔、左將軍隗義、右將軍楊廣、明威將軍王遵、雲旗將軍周宗等,告州牧、部監、郡卒正、連率、大尹、尹、尉隊大夫、屬正、屬令:〔一〕故新都侯王莽,慢侮天地,悖道逆理。鴆殺孝平皇帝,篡奪其位。矯託天命,偽作符書,〔二〕欺惑眾庶,震怒上帝。反戾飾文,以為祥瑞。〔三〕戲弄神祇,歌頌禍殃。〔四〕楚、越之竹,不足以書其惡。〔五〕天下昭然,所共聞見。今略舉大端,以喻吏民。
〔一〕 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連率、大尹。大尹職如太守。屬令、屬長職如都尉。置州牧、部監二十五人,見禮如三公。監位上大夫,各主五郡。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連率,子氏屬令,男氏屬長,皆代其官。其無爵者為尹。又置〔六尉〕、六隊(部)〔郡〕,置大夫,職如太守。
〔二〕 莽遣五威將軍王奇等班符命四十二篇於天下,言當代漢之意。
〔三〕 大風毀莽王路堂,又拔其昭寧堂池東榆樹,大十圍。莽乃曰:「念紫閣仙圖,天意立太子,正其名。」乃立其子臨為太子,以為祥應也。
〔四〕 戲弄神祇謂仙人掌旁有白頭公青衣,莽曰:「皇祖叔父子僑欲來迎我」也。歌頌禍殃謂莽作告天策,自陳功勞千餘言,能誦策文者,除以為郎,至五十餘人。
〔五〕 前書朱光世曰:「南山之竹,不足以盡我詞。」囂以楚、越多竹,故引以為言也。
蓋天為父,地為母,〔一〕禍福之應,各以事降。莽明知之。而冥昧觸冒,不顧大忌,詭亂天術,援引史傳。〔二〕昔秦始皇毀壞謚法,以一二數欲至萬世,〔三〕而莽下三萬六千歲之歷,言身當盡此度。〔四〕循亡秦之軌,推無窮之數。是其逆天之大罪也。
〔一〕 尚書曰:「惟天地,萬物父母。」
〔二〕 王莽每有災禍,皆引史傳以文飾之。前書說符侯崔發言於莽曰:「周禮及春秋左氏,國有大災,則哭以厭之,故周易稱先號咷而後笑。宜(乎)〔呼〕嗟(呼)告天以求救。」莽乃率群臣至南郊,陳其符命,因搏心大哭。
〔三〕 史記曰,秦始皇初并天下,制曰:「太古有號無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