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六十四 吳延史盧趙列傳第五十四
吳祐字季英,〔一〕陳留長垣人也。父恢,為南海太守。〔二〕祐年十二,隨從到官。恢欲殺青簡以寫經書,〔三〕祐諫曰:「今大人踰越五領,〔四〕遠在海濱,其俗誠陋,然舊多珍怪,上為國家所疑,下為權戚所望。〔五〕此書若成,則載之兼兩。〔六〕昔馬援以薏苡興謗,王陽以衣囊徼名。〔七〕嫌疑之閒,誠先賢所慎也。」恢乃止,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八〕及年二十,喪父,居無檐石,而不受贍遺。常牧豕於長垣澤中,〔九〕行吟經書。遇父故人,謂曰:「卿二千石子而自業賤事,縱子無恥,柰先君何?」祐辭謝而已,守志如初。
〔一〕 祐音又。續漢書作「佑」。
〔二〕 「恢」或作「惔」,音徒濫反。
〔三〕 殺青者,以火炙簡令汗,取其青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青,亦謂汗簡。義見劉向別錄也。
〔四〕 領者,西自衡山之南,東至于海,一山之限耳,別標名則有五焉。裴氏廣(川)〔州〕記云:「大庾、始安、臨賀、桂陽、揭陽,是為五領。」鄧德明南康記曰:「大庾,一也;桂陽甲騎,二也;九真都龐,三也;臨賀萌渚,四也;始安越城,五也。」裴氏之說則為審矣。
〔五〕 希望其贈遺也。
〔六〕 車有兩輪,故稱「兩」也。
〔七〕 徼,要也,音工堯反。前書曰,王陽好車馬,衣服鮮明,而遷徙轉移,所載不過囊橐。時人怪其奢,伏其儉,故俗傳王陽能作黃金。
〔八〕 季子謂季札也。
〔九〕 續漢書曰「年四十餘,乃為郡吏」也。
後舉孝廉,〔一〕將行,郡中為祖道,祐越壇共小史雍丘黃真歡語移時,與結友而別。〔二〕功曹以祐倨,請黜之。太守曰:「吳季英有知人之明,卿且勿言。」真後亦舉孝廉,除新蔡長,世稱其清節。〔三〕時公沙穆來遊太學,無資糧,乃變服客傭,為祐賃舂。祐與語大驚,遂共定交於杵臼之閒。
〔一〕 陳留耆舊傳曰:「太守冷宏召補文學,宏見異之,擢舉孝廉。」
〔二〕 祖道之禮,封土為軷壇也。五經要義曰:「祖道者,行祭為道路祈也。」周禮太馭:「掌王玉路以祀,及(祀)〔犯〕軷。」注云:「〔犯〕軷(祀)者,封土象山於路側,以〔菩〕芻棘柏為神主祭之,以車轢軷而去。喻無險難。」
〔三〕 謝承書曰:「真字夏甫。」
祐以光祿四行遷膠東侯相。〔一〕時濟北戴宏父為縣丞,宏年十六,從在丞舍。祐每行園,常聞諷誦之音,奇而厚之,亦與為友,卒成儒宗,知名東夏,〔二〕官至酒泉太守。〔三〕祐政唯仁簡,以身率物。民有爭訴者,輒閉閤自責,然後斷其訟,以道譬之。或身到閭里,重相和解。自是之後,爭隙省息,吏人懷而不欺。嗇夫孫性私賦民錢,〔四〕市衣以進其父,父得而怒曰:「有君如是,何忍欺之!」促歸伏罪。性慚懼,詣閤持衣自首。祐屏左右問其故,性具談父言。祐曰:「掾以親故,受污穢之名,所謂『觀過斯知人矣』。」〔五〕使歸謝其父,還以衣遺之。又安丘男子毋丘長與母俱行市,道遇醉客辱其母,長殺之而亡,安丘追蹤於膠東得之。祐呼長謂曰:「子母見辱,人情所恥。然孝子忿必慮難,動不累親。〔六〕今若背親逞怒,〔七〕白日殺人,赦若非義,刑若不忍,將如之何?」長以械自繫,〔八〕曰:「國家制法,囚身犯之。明府雖加哀矜,恩無所施。」祐問長有妻子乎?對曰:「有妻未有子也。」即移安丘逮長妻,妻到,解其桎梏,使同宿獄中,妻遂懷孕。至冬盡行刑,長泣謂母曰:「負母應死,當何以報吳君乎?」乃齧指而吞之,含血言曰:「妻若生子,名之『吳生』,言我臨死吞指為誓,屬兒以報吳君。」因投繯而死。〔九〕
〔一〕 漢官儀曰「四行,敦厚、質樸、遜讓、節儉」也。
〔二〕 東夏,東方也。尚書曰「尹茲東夏」也。
〔三〕 濟北先賢傳曰「宏字元襄,剛縣人也。年二十二,為郡督郵,曾以職事見詰,府君欲撻之。宏曰:『今鄙郡遭明府,咸以為仲尼之君,國小人少,以宏為顏回,豈聞仲尼有撻顏回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