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五十五 章帝八王傳第四十五
孝章皇帝八子:宋貴人生清河孝王慶,梁貴人生和帝,申貴人生濟北惠王壽,河閒孝王開,四王不載母氏。
千乘貞王伉,建初四年封。和帝即位,以伉長兄,甚見尊禮。立十五年薨。
子寵嗣,一名伏胡。永元七年,改國名樂安。立二十八年薨,是為夷王。父子薨于京師,皆葬洛陽。
子鴻嗣。安帝崩,始就國。鴻生質帝,質帝立,梁太后下詔,以樂安國土卑溼,租委鮮薄,改〔封〕鴻(封)勃海王。〔一〕立二十六年薨,是為孝王。
〔一〕 委謂委輸也。
無子,太后立桓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奉鴻(嗣)〔祀〕〔一〕。延熹八年,悝謀為不道,有司請廢之。帝不忍,乃貶為廮陶王,食一縣。
〔一〕 悝,蠡吾侯翼子,河閒王開孫也。
悝後因中常侍王甫求復國,許謝錢五千萬。帝臨崩,遺詔復為勃海王。悝知非甫功,不肯還謝錢。甫怒,陰求其過。初,迎立靈帝,道路流言悝恨不得立,欲鈔徵書。而中常侍鄭颯、〔一〕中黃門董騰並任俠通剽輕,數與悝交通。〔二〕王甫司察,以為有姦,密告司隸校尉段熲。熹平元年,遂收颯送北寺獄。〔三〕使尚書令廉忠誣奏颯等謀迎立悝,大逆不道。遂詔冀州刺史收悝考實,又遣大鴻臚持節與宗正、廷尉之勃海,迫責悝。悝自殺。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傅、相以下,以輔導王不忠,悉伏誅。悝立二十五年國除。眾庶莫不憐之。
〔一〕 音立。
〔二〕 剽,疾也。
〔三〕 北寺,獄名,屬黃門署。前書音義曰即若盧獄也。
平春悼王全,〔一〕以建初四年封。其年薨,葬於京師。無子,國除。
〔一〕 續漢志平春,縣,屬江夏郡也。
清河孝王慶,母宋貴人。貴人,宋昌八世孫,扶風平陵人也〔一〕。父楊,以恭孝稱於鄉閭,不應州郡之命。楊姑即明德馬后之外祖母也。馬后聞楊二女皆有才色,迎而訓之。永平末,選入太子宮,甚有寵。肅宗即位,並為貴人。建初三年,大貴人生慶,明年立為皇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