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二十八上 桓譚馮衍列傳第十八上
桓譚字君山,沛國相人也。〔一〕父成帝時為太樂令。譚以父任為郎,因好音律,〔二〕善鼓琴。博學多通,遍習五經,皆詁訓大義,不為章句。〔三〕能文章,尤好古學,數從劉歆、楊雄辯析疑異。性嗜倡樂,〔四〕簡易不修威儀,而憙非毀俗儒,由是多見排扺〔五〕。
〔一〕 相,縣名,故城在今徐州符離縣西北。
〔二〕 宮、商、角、徵、羽謂之五聲,聲成文謂之音。律謂六律,黃鐘、太族、姑洗、蕤賓、無射、夷則。
〔三〕 說文曰:「詁,訓古言也。」章句謂離章辨句,委曲枝派也。
〔四〕 倡,俳優也。
〔五〕 扺,擊也,音紙。
哀平閒,位不過郎。傅皇后父孔鄉侯晏深善於譚。〔一〕是時高安侯董賢寵幸,女弟為昭儀,皇后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譚進說曰:「昔武帝欲立衛子夫,陰求陳皇后之過,〔二〕而陳后終廢,子夫竟立。今董賢至愛而女弟尤幸,殆將有子夫之變,可不憂哉!」晏驚動,曰:「然,為之柰何?」譚曰:「刑罰不能加無罪,邪枉不能勝正人。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媚道求主。皇后年少,希更艱難,或驅使醫巫,外求方技,此不可不備。又君侯以后父尊重而多通賓客,必借以重埶,貽致譏議。不如謝遣門徒,務執謙愨,此脩己正家避禍之道也。」晏曰「善」。遂罷遣常客,〔三〕入白皇后,如譚所戒。後賢果風太醫令真欽,使求傅氏罪過,遂逮后弟侍中喜,詔獄無所得,乃解,故傅氏終全於哀帝之時。及董賢為大司馬,聞譚名,欲與之交。譚先奏書於賢,說以輔國保身之術,賢不能用,遂不與通。當王莽居攝篡弒之際,天下之士,莫不競褒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譚獨自守,默然無言。莽時為掌樂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一〕 傅皇后,哀帝后。
〔二〕 子夫,衛皇后也。本平陽主家謳者,得幸於武帝,生男據,遂立為皇后。陳皇后,武帝姑長公主嫖女也。擅寵十餘年,無子,聞子夫得幸,幾死者數焉,上怒,遂挾婦人媚道,事覺,廢居長門宮。嫖音匹妙反。見前書。
〔三〕 「常」或作「賓」。
世祖即位,徵待詔,上書言事失旨,不用。後大司空宋弘薦譚,拜議郎給事中,因上疏陳時政所宜,曰:
臣聞國之廢興,在於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輔佐。輔佐賢明,則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務;輔佐不明,則論失時宜,而舉多過事。夫有國之君,俱欲興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謂賢者異也。昔楚莊王問孫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為國是也。」〔一〕叔敖曰:「國之有是,眾所惡也,恐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獨在君,亦在臣乎?」對曰:「君驕士,曰士非我無從富貴;士驕君,曰君非士無從安存。人君或至失國而不悟,士或至飢寒而不進。君臣不合,則國是無從定矣。」莊王曰:「善。願相國與諸大夫共定國是也。」〔二〕蓋善政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興,文武迭用,然後政調於時,而躁人可定。〔三〕昔董仲舒言「理國譬若琴瑟,其不調者則解而更張。」〔四〕夫更張難行,而拂眾者亡,〔五〕是故賈誼以才逐,而朝錯以智死。〔六〕世雖有殊能而終莫敢談者,懼於前事也。
〔一〕 莊王名旅,穆王商臣之子也。孫叔敖,楚賢相也。言欲為國於是,未知何以得之。
〔二〕 事見新序。
〔三〕 躁猶動也,謂躁撓不定之人也。
〔四〕 事見前書。
〔五〕 拂,違也,音扶弗反。
〔六〕 賈誼,洛陽人也。事文帝為博士,每詔令下,諸老先生未能言,誼盡為之對,人人各如其志所出。絳、灌之屬害之,文帝亦疏之,乃以誼為長沙太傅。朝錯,潁川人也。事文帝為太子家令,號曰「智囊」。景帝即位,為御史大夫,請削諸侯(之)〔支〕郡。後七國反,以誅錯為名,遂腰斬錯。見前書。
且設法禁者,非能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