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二十六 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第十六
伏湛子隆
伏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也。九世祖勝,字子賤,所謂濟南伏生者也。湛高祖父孺,武帝時,客授東武,因家焉。父理,為當世名儒,以詩授成帝,為高密太傅,別自名學。〔一〕
〔一〕 為高密王寬傅也。寬,武帝玄孫廣陵王胥後也。前書儒林傳曰,伏理字君游,受詩於匡衡,由是齊詩有匡伏之學。故言「別自名學」也。
湛性孝友,少傳父業,教授數百人。成帝時,以父任為博士弟子。五遷,至王莽時為繡衣執法,〔一〕使督大姦,遷後隊屬正。〔二〕
〔一〕 武帝置繡衣御史,王莽改御史曰執法,故曰「繡衣執法」也。
〔二〕 王莽改河內為後隊。
更始立,以為平原太守。時倉卒兵起,天下驚擾,而湛獨晏然,教授不廢。謂妻子曰:「夫一穀不登,國君徹膳;〔一〕今民皆飢,奈何獨飽?」乃共食麤糲,〔二〕悉分奉祿以賑鄉里,來客者百餘家。時門下督素有氣力,謀欲為湛起兵,湛惡其惑眾,即收斬之,徇首城郭,以示百姓,於是吏人信向,郡內以安。平原一境,湛所全也。
〔一〕 禮記曰:「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
〔二〕 糲,麤米也。九章筭術曰:「粟五十,糲率三十。一斛粟得六斗米為糲也。」
光武即位,知湛名儒舊臣,欲令幹任內職,〔一〕徵拜尚書,使典定舊制。時大司徒鄧禹西征關中,帝以湛才任宰相,拜為司直,行大司徒事。車駕每出征伐,常留鎮守,總攝群司。建武三年,遂代鄧禹為大司徒,封陽都侯。〔二〕
〔一〕 幹,主也。
〔二〕 陽都,縣名,屬城陽國,故城在今沂州沂水縣東。
時彭寵反於漁陽,帝欲自征之,湛上疏諫曰:「臣聞文王受命而征伐五國,〔一〕必先詢之同姓,然後謀於群臣,加占蓍龜,以定行事,〔二〕故謀則成,卜則吉,戰則勝。其詩曰:『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弟兄,以爾鉤援,與爾臨衝,以伐崇庸。』〔三〕崇國城守,先退後伐,〔四〕所以重人命,俟時而動,故參分天下而有其二。陛下承大亂之極,受命而帝,興明祖宗,出入四年,而滅檀鄉,制五校,降銅馬,破赤眉,誅鄧奉之屬,不為無功。今京師空匱,資用不足,未能服近而先事邊外;且漁陽之地,逼接北狄,黠虜困迫,必求其助。又今所過縣邑,尤為困乏。種麥之家,多在城郭,聞官兵將至,當已收之矣。大軍遠涉二千餘里,士馬罷勞,轉糧艱阻。今兗、豫、青、冀,中國之都,而寇賊從橫,未及從化。漁陽以東,本備邊塞,地接外虜,貢稅微薄。安平之時,尚資內郡,況今荒耗,豈足先圖?而陛下捨近務遠,棄易求難,四方疑怪,百姓恐懼,誠臣之所惑也。復願遠覽文王重兵博謀,近思征伐前後之宜,顧問有司,使極愚誠,采其所長,擇之聖慮,以中土為憂念。」帝覽其奏,竟不親征。
〔一〕 五國謂西伯受命伐犬夷,伐密須,伐耆,伐邗,伐崇。見史記。
〔二〕 書曰:「謀及卿士,謀及卜筮。」又曰:「文王唯卜用,克綏受茲命。」詩大雅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
〔三〕 詩大雅也。仇,匹也。鉤援,梯所引上城也。臨,臨車也。衝,衝車也。庸,城也。崇侯倡紂為無道,故伐焉。
〔四〕 左氏傳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政而復伐之,因壘而降。」
時賊徐異卿等〔一〕萬餘人據富平,連攻之不下,〔二〕唯云「願降司徒伏公」。帝知湛為青、徐所信向,遣到平原,異卿等即日歸降,護送洛陽。
〔一〕 異卿即獲索賊帥徐少也。
〔二〕 富平,縣名,屬平原郡,故城今棣州厭次縣也。
湛雖在倉卒,造次必於文德,以為禮樂政化之首,顛沛猶不可違。〔一〕是歲奏行鄉飲酒禮,遂施行也。
〔一〕 顛沛猶僵仆也。
其冬,車駕征張步,留湛居守。時蒸祭高廟,〔一〕而河南尹、司隸校尉於廟中爭論,湛不舉奏,坐策免。六年,徙封不其侯,邑三千六百戶,遣就國。〔二〕後南陽太守杜詩上疏薦湛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文王以多士寧,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三〕。臣詩竊見故大司徒陽都侯伏湛,自行束脩,訖無毀玷,〔四〕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為人師,行為儀表。前在河內朝歌及居平原,〔五〕吏人畏愛,則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