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三十九 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第二十九
孔子曰:「夫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一〕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養,死無以葬。」子曰:「啜菽飲水,孝也。」〔二〕夫鍾鼓非樂云之本,而器不可去;〔三〕三牲非致孝之主,而養不可廢。〔四〕存器而忘本,樂之遁也;〔五〕調器以和聲,樂之成也。崇養以傷行,孝之累也;〔六〕脩己以致祿,養之大也。故言能大養,則周公之祀,致四海之祭;言以義養,則仲由之菽,甘於東鄰之牲。〔七〕夫患水菽之薄,干祿以求養者,是以恥祿親也。〔八〕存誠以盡行,孝積而祿厚者,此能以義養也。
〔一〕 配天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二〕 事見禮記。啜音昌悅反。廣雅曰:「啜,食也。」
〔三〕 論語孔子曰:「樂云樂云,鍾鼓云乎哉?」言樂之所貴者,移風易俗也,非謂鍾鼓而已,然而不可去鍾鼓。去音丘呂反。
〔四〕 孝經曰:「雖日用三牲,猶為不孝。」言孝子者,以和顏悅色為難也,非謂三牲而已,然不可闕甘旨。
〔五〕 遁,失也。言盛飾鍾簴之器而忘移風之本,是失樂之意也。
〔六〕 不義而崇養,更為親憂,是孝之累也。
〔七〕 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也。
〔八〕 干,求也。謂不以道求祿,故可恥也。
中興,廬江毛義少節,家貧,以孝行稱。南陽人張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守令,〔一〕義奉檄而入,喜動顏色。奉者,志尚士也,心賤之,自恨來,固辭而去。及義母死,去官行服。數辟公府,為縣令,進退必以禮。後舉賢良,公車徵,遂不至。張奉歎曰:「賢者固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為親屈也。斯蓋所謂『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者也。」〔二〕建初中,章帝下詔褒寵義,賜穀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問起居,加賜羊酒。壽終于家。
〔一〕 檄,召書也。東觀記曰:「義為安陽尉,府檄到,當守令」也。
〔二〕 韓詩外傳曾子曰:「任重道遠,不擇地而息。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
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歐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洒掃,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昏晨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一〕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復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加禮如毛義。〔二〕年八十餘,以壽終。
〔一〕 頓猶廢也。
〔二〕 告,請假也。漢制,吏病滿三月當免,天下優賜其告,使得帶印綬,將官屬,歸家養病,謂之賜告也。
若二子者,推至誠以為行,行信於心而感於人,以成名受祿致禮,斯可謂能以孝養也。若夫江革、劉般數公者之義行,猶斯志也。撰其行事著于篇。〔一〕
〔一〕 自此已上,並略華嶠之詞也。
劉平字公子,楚郡彭城人也。本名曠,顯宗後改為平。王莽時為郡吏,守菑丘長,〔一〕政教大行。其後每屬縣有劇賊,輒令平守之,所至皆理,由是一郡稱其能。
〔一〕 菑丘,縣,屬彭城國。
更始時,天下亂,平弟仲為賊所殺。其後賊復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難。仲遺腹女始一歲,平抱仲女而棄其子。母欲還取之,平不聽,曰:「力不能兩活,仲不可以絕類。」遂去不顧,與母俱匿野澤中。平朝出求食,逢餓賊,將亨〔之〕,平叩頭曰:「今旦為老母求菜,老母待曠為命,願得先歸,食母異,還就死。」〔一〕因涕泣。賊見其至誠,哀而遣之。平還,既食母訖,因白曰:「屬與賊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