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二十七 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第十七

宣秉字巨公,馮翊雲陽人也。少修高節,顯名三輔。哀、平際,見王氏據權專政,侵削宗室,有逆亂萌,遂隱遁深山,州郡連召,常稱疾不仕。王莽為宰衡,辟命不應。〔一〕及莽篡位,又遣使者徵之,秉固稱疾病。更始即位,徵為侍中。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二〕光武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三〕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明年,遷司隸校尉。務舉大綱,簡略苛細,百僚敬之。〔四〕

  〔一〕 周公為太宰,伊尹為阿衡,莽欲兼之,故以為號。

  〔二〕 前書曰,御史中丞,秦官,秩千石,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糾察百寮。

  〔三〕 續漢志曰「尚書令一人,千石,秦官。武帝用宦者,成帝用士人」也。

  〔四〕 說文曰:「苛,細草也。」以喻(類)〔煩〕雜也。

  秉性節約,常服布被,蔬食瓦器。帝嘗幸其府舍,見而歎曰:「楚國二龔,不如雲陽宣巨公。」〔一〕即賜布帛帳帷什物。〔二〕四年,拜大司徒司直。〔三〕所得祿奉,輒以收養親族。其孤弱者,分與田地,自無擔石之儲。〔四〕六年,卒於官,帝敏惜之,除子彪為郎。〔五〕

  〔一〕 二龔謂龔勝字君賓,龔舍字君倩,二人皆以清苦立節著名,事見前書。

  〔二〕 周禮:「幕人,掌帷帟幄幕。」鄭玄曰:「在旁曰帷。」爾雅曰:「幬謂之帳。」軍法,五人為伍,二伍為什,則共其器物,故通謂生生之具為什物。

  〔三〕 司直,武帝元狩五年置,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哀帝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中興因而不改,猶置司直。至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長史一人,署諸曹事。至二十七年,司徒又去「大」字。見前書及續漢書。

  〔四〕 前書音義曰:「齊人名小甖為擔,今江淮人謂一石為一擔。」擔音丁濫反。

  〔五〕 東觀記曰,彪官至玄菟太守。

  張湛字子孝,扶風平陵人也。矜嚴好禮,動止有則,居處幽室,必自修整,雖遇妻子,若嚴君焉。〔一〕及在鄉黨,詳言正色,〔二〕三輔以為儀表。〔三〕人或謂湛偽詐,湛聞而笑曰:「我誠詐也。人皆詐惡,我獨詐善,不亦可乎?」

  〔一〕 周易家人卦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二〕 詳,審也。

  〔三〕 儀,法也。表,正也。書曰:「儀表萬邦。」

  成哀閒,為二千石。王莽時,歷太守、都尉。

  建武初,為左馮翊。在郡修典禮,設條教,政化大行。後告歸平陵,望寺門而步。〔一〕主簿進曰:「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二〕湛曰:「禮,下公門,軾輅馬。〔三〕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四〕父母之國,所宜盡禮,何謂輕哉?」〔五〕

  〔一〕 告,請也。告歸謂請假歸。寺門即平陵縣門也。風俗通曰:「寺者,嗣也。理事之吏,嗣續於其中也。」

  〔二〕 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稱。前書韓延壽為東郡太守,門卒謂之明府,亦其義也。

  〔三〕 輅,大也。君所居曰路寑,車曰輅車,馬曰輅馬。軾,車前橫木也。乘車必正立,有所敬則撫軾,謂小俛也。禮記曰:「大夫士下公門,式輅馬。」鄭玄云:「所以廣敬。」

  〔四〕 論語之文也。鄭玄云「恂恂,恭順貌」也。

  〔五〕 史記孔子謂門弟子曰:「魯,墳墓所處,父母之國也。」詩曰「惟桑與梓,必恭敬止」也。

  五年,拜光祿勳。〔一〕光武臨朝,或有惰容,湛輒陳諫其失。常乘白馬,帝每見湛,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

  〔一〕 前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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