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十五 李王鄧來列傳第五

李通字次元,南陽宛人也。世以貨殖著姓。父守,身長九尺,容貌絕異,為人嚴毅,居家如官廷。〔一〕初事劉歆,好星歷讖記,為王莽宗卿師。〔二〕通亦為五威將軍從事,出補巫丞,有能名。〔三〕莽末,百姓愁怨,通素聞守說讖云「劉氏復興,李氏為輔」,私常懷之。且居家富逸,為閭里雄,以此不樂為吏,乃自免歸。

  〔一〕 續漢書曰:「守居家,與子孫尤謹,閨門之內如官廷也。」

  〔二〕 平帝五年,王莽攝政,郡國置宗師以主宗室,蓋特尊之,故曰宗卿師也。

  〔三〕 王莽置五威將軍。從事謂驅使小官也。前書,秦御史監郡,蕭何從事辨之。巫,縣,屬南郡,故城在今夔州巫山縣北也。

  及下江、新巿兵起,南陽騷動,〔一〕通從弟軼,亦素好事,乃共計議曰:「今四方擾亂,新室且亡,漢當更興。南陽宗室,獨劉伯升兄弟汎愛容眾,可與謀大事。」通笑曰:「吾意也。」會光武避(事)〔吏〕在宛,通聞之,即遣軼往迎光武。〔二〕光武初以通士君子相慕也,故往荅之。及相見,共語移日,握手極歡。通因具言讖文事,光武初殊不意,未敢當之。時守在長安,光武乃微觀通曰:「即如此,當如宗卿師何?」通曰:「已自有度矣。」〔三〕因復備言其計。光武既深知通意,乃遂相約結,定謀議,期以材官都試騎士日,〔四〕欲劫前隊大夫及屬正,〔五〕因以號令大眾。乃使光武與軼歸舂陵,舉兵以相應。遣從兄子季之長安,以事報守。

  〔一〕 騷亦動也。

  〔二〕 續漢書曰:「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為醫,難使,伯升殺之。上恐其怨,不欲與軼相見。軼數請,上乃強見之。軼深達通意,上乃許往,意不安,買半臿佩刀懷之。至通舍,通甚悅,握上手,得半臿刀,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蒼卒時以備不虞耳。』」

  〔三〕 度,計度也,音大各反。

  〔四〕 漢法以立秋日都試騎士,謂課殿最也。翟義誅王莽,以九月都試日勒車騎材官士是也。

  〔五〕 前隊大夫謂南陽太守甄阜也。屬正謂梁丘賜也。

  季於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歸。素與邑人黃顯相善,時顯為中郎將,聞之,謂守曰:「今關門禁嚴,君狀貌非凡,將以此安之?不知詣闕自歸。事既未然,脫可免禍。」守從其計,即上書歸死,章未及報,留闕下。會事發覺,通得亡走,莽聞之,乃繫守於獄。而黃顯為請曰:「守聞子無狀,〔一〕不敢逃亡,守義自信,歸命宮闕。臣顯願質守俱東,曉說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首,以謝大恩。」〔二〕莽然其言。會前隊復上通起兵之狀,莽怒,欲殺守,顯爭之,遂并被誅,及守家在長安者盡殺之。南陽亦誅通兄弟、門宗六十四人,皆焚屍宛巿。

  〔一〕 無狀謂禍大不可名言其狀也。

  〔二〕 刎,割也。

  時漢兵亦已大合。通與光武、李軼相遇棘陽,遂共破前隊,殺甄阜、梁丘賜。

  更始立,以通為柱國大將軍、輔漢侯。從至長安,更拜為大將軍,封西平王;軼為舞陰王;通從弟松為丞相。更始使通持節還鎮荊州,通因娶光武女弟伯姬,是為寧平公主。〔一〕光武即位,徵通為衛尉。建武二年,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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