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志第二十七 百官四
執金吾 太子太傅 大長秋 太子少傅 將作大匠 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 司隸校尉
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二〕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三〕丞一人,比千石。〔四〕緹騎二百人。本注曰:無秩,比吏食奉。〔五〕
〔一〕 漢官秩云比二千石。
〔二〕 胡廣曰:「衛尉巡行宮中,則金吾徼於外,相為表裏,以擒姦討猾。」
〔三〕 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漢官曰:「員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學事,主緹騎。」
〔四〕 漢官秩云六百石。
〔五〕 漢官曰:「執金吾緹騎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滿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世祖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
武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
右屬執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車駕出,掌在前清道,還持麾至宮門,宮門乃開。中興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罷,不復屬執金吾。又省中壘、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輔都尉。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職掌輔導太子。禮如師,不領官屬。〔一〕
〔一〕 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唐、虞官。」
太長秋一人,二千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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