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二百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一

李諮 程戡 夏侯嶠 盛度 丁度 張觀 鄭戩 明鎬 王堯臣 孫抃 田況

  李諮字仲詢,唐趙國公峘之後。峘貶死袁州,因家新喻,遂為新喻人。諮幼有至性,父文捷出其母,諮日夜號泣,食飲不入口,父憐之而還其母,遂以孝聞。舉進士,真宗顧左右曰:「是能安其親者。」擢第三人,除大理評事、通判舒州,召試中書,為太子中允、直集賢院。歷三司、開封府判官,再遷左正言,出為淮南轉運副使。帝幸亳,以勞,遷尚書禮部員外郎。會江南饑,徙江東轉運副使,為度支判官。擢知制誥,寇準數改諮所擬制辭,諮不樂,以父留鄉里請外,遂出知荊南。會翰林學士闕,宰相擬他官,帝曰:「不如李諮。」遂為學士。

  仁宗即位,超遷本曹郎中、權知開封府,數月,權三司使,拜右諫議大夫。嘗奏事兩宮曰:「天下賦調有定,今西北寢兵且二十年,而邊餽如故。戍兵雖未可減,其末作浮費非本務者,宜一切裁損以厚下。」即詔諮與御史中丞劉筠等同議冗費,以景德較天禧,計所減得十三之上。

  時陝西緣邊數言軍食不給,度支都內錢不足支月奉,章獻太后憂之,命呂夷簡、魯宗道、張士遜與諮等經度其事。諮曰:「舊法商人入粟邊郡,算茶與犀象、緡錢,為虛實三估,出錢十四文,坐得三司錢百文。」諮請變法以實錢入粟,實錢售茶,三者不得相為輕重。既行而商人果失厚利,怨謗蠭起。諮以疾累請郡,改樞密直學士、知洪州。行數月,而御史臺鞫吏王舉、句獻私商人,多請慈州礬,會計茶法不折虛費錢,妄稱增課百萬緡,以覬恩賞。諮坐不察奪職。

  久之,進給事中、知杭州,復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衣冠子弟恃蔭無賴者,諮悉杖之,境內肅然。還,勾當三班院,坐舉吏降左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事,是歲,禁中火,倉卒營造,應辦舉集。

  進尚書禮部侍郎,拜樞密副使。數月,遭父喪,起復,遷戶部侍郎、知院事。是時榷茶法寖壞,乃詔諮、蔡齊等更議之。諮以前坐變法得罪,固辭,不許。於是復用諮所變法,語具食貨志。卒,贈右僕射,謚憲成。

  諮性明辨,周知世務,其處煩猝,常若閑暇,吏不敢欺。在樞府,專務革濫賞,抑僥倖,人以為稱職。無子,以族子為後。

  程戡字勝之,許州陽翟人。少力學,舉進士甲科,補涇州觀察推官,再遷祕書丞、通判許州。曹利用貶,戡以利用壻降通判蘄州。徙虔州,州人有殺母,暮夜置尸仇人之門,以誣仇者。獄已具,戡獨辨之,正其罪。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知歸州,召為侍御史、三司度支判官。

  寶元初,忻、代地震,壞城郭、廬舍,死傷甚衆,命戡安撫,頗以便宜從事。改起居舍人、知諫院,遷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三司戶部副使。擢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

  未幾,知渭州。陝西有保毅軍,人苦其役。戡奏曰:「保毅在鄉兵外,不黥而有籍,所以佐邊備也。已隸保捷兵,而保毅籍如故,州縣以供力役,率困憊,至破析財產售田者,猶數戶出一夫,民不勝苦。」因詔:私役保毅者以計傭律坐之。

  進樞密直學士、知成都府。坐嘗保任貝州張得一,得一伏誅,奪職出知鳳翔府,尋徙河中。御史中丞張觀辨之,復為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徙瀛州,四遷給事中。契丹使過,稱疾,求著帽見,戡使謂曰:「有疾,可毋相見,見當如禮。」使者語屈,冠而見。

  人言歲在甲午,蜀且有變,孟知祥之割據,李順之起而為盜,皆此時也。仁宗自擇戡再知益州,遷端明殿學士,召見慰遣。至彭州,民妄言有兵變,捕斬之。守益州者以嫌,多不治城堞,戡獨完城浚池自固,不以為嫌也。

  召拜參知政事,奏禁蜀人妖言誣民者。避宰相文彥博親,改尚書戶部侍郎、樞密副使。數與宋庠爭議,諫官、御史皆論之,戡亦自請罷。除吏部侍郎、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同羣牧制置使,尋拜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經略安撫使、判延州。

  英宗即位,以安武軍節度使留再任。初,覃恩,蕃官例不序遷。至是,用戡奏始皆得遷。又請首領有戰功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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