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嘉泰元年春正月戊午,申嚴福建科鹽之禁。壬戌,謝深甫等薦士三十有五人,詔籍名中書,以待選擢。丁卯,命路鈐按閱諸州兵士,毋受饋遺及擅招軍,違者置諸法。庚午,以葛邲配饗光宗廟庭。丙子,金遣完顏充來弔祭。

  二月戊子,詔求明曆之士。壬辰,開資善堂。遣俞烈使金報謝。癸巳,監察御史施康年劾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周必大首倡偽學,私植黨與,詔降為少保。修光宗實錄。乙未,續修吏部七司法。己亥,初置教官試于四川。辛丑,雨土。

  三月丙寅,雨雹。戊辰,復雨雹。頒慶元寬恤詔令、役法撮要。己巳,雨雹。戊寅,臨安大火,四日乃滅。

  夏四月辛巳,詔有司振恤被災居民,死者給錢瘞之。壬午,下詔自責。詔樞密院覈禁衞班直及諸軍營柵焚燬之數。癸未,避正殿,減膳。甲申,命臨安府察姦民縱火者,治以軍法。內降錢十六萬緡、米六萬五千餘石,振被災死亡之家。辛卯,龍州蕃部寇邊,遣官軍討之。詔以風俗侈靡,災後官軍營造,務遵法制。內出銷金鋪翠,焚之通衢,禁民無或服用。丁酉,御正殿,復膳。戊戌,以潛邸為開元宮。丙午,詔文武臣無寓居州任釐務官,著為令。

  五月戊午,以旱禱于天地、宗廟、社稷,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決繫囚。癸亥,釋諸路杖以下囚。除茶鹽賞錢。丁卯,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十有六條。乙亥,監太平惠民局夏允中請用文彥博故事,以韓侂冑平章軍國重事。韓侂冑上疏請致仕,不許。免允中官。丙子,雨。丁丑,雨雹。

  六月辛巳,遣陳宗召賀金主生辰。丙午,太白經天。

  秋七月乙卯,何澹罷。丁巳,以旱復禱于天地、宗廟、社稷。壬戌,釋大理、三衙、臨安府及諸路闕雨州縣杖以下囚。癸亥,雨雹。甲子,以陳自強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張釜簽書樞密院事。丁卯,復振被火貧民。己巳,以吳曦為興州都統制兼知興州。

  八月己卯,減奏薦恩。甲申,張釜罷,以陳自強兼知樞密院事,給事中張巖參知政事,右諫議大夫程松同知樞密院事。丙戌,復詔侍從、臺諫、兩省集議沿江八州行鐵錢利害。

  九月辛亥,遣朝臣二人決浙西圍田。己未,雨土。辛未,遣李景和使金賀正旦。甲戌,令禮官纂集孝宗一朝典禮。

  冬十月甲申,詔免瑞慶節諸道入貢。丙戌,起居郎王容請以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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