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二十三年春正月癸卯,進韋淵太傅。己酉,復以李顯忠為寧國軍節度使。

  二月癸亥,幸玉津園,遂幸延祥觀。庚午,臠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于都市。辛未,改虔州為贛州。壬申,申嚴冒貫請舉法。癸未,賞平贛盜功,以李耕為金州觀察使,將士進秩給賞有差。

  三月丙午,齊安郡王士〈亻褭〉薨于建州,追封循王。詔凡民認復軍莊營田者,償開耕錢。丁未,禁州縣都監、巡尉擅置刑獄。戊申,以前太府丞范彥輝謗訕,除名,荊門軍編管。是春,金主亮徙都燕京。

  夏四月辛巳,詔諸州編管、羈管人,遵舊法,長吏月一驗視,不許囚禁。乙酉,減利州歲鑄錢為九萬緡。

  五月庚寅,禁州縣以私意籍罪人貲產。乙巳,復以蕭振為四川制置使。辛亥,金遣紇石烈大雅等來賀天申節。乙卯,立淮南諸州舉人解額。

  六月己卯,潼川大水。

  秋七月壬辰,寬理平江府、湖秀二州被水民夏稅。戊戌,從秦檜所請,命台州取綦崇禮草檜罷相制所受墨敕。庚戌,禁諸軍瀕太湖擅作壩田。

  八月乙丑,士撙薨,追封韶王。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據成都叛,事覺伏誅。己卯,賜秦檜建康府永豐圩田。乙酉,命敕令所編輯中興以後寬恤詔令。

  九月甲午,振潼川被水州縣,仍蠲其賦。庚子,禁採鹿胎。

  冬十月丁巳,詔郡守年七十者聽自陳,命主宮觀。戊午,遣吳{鹵木}使金賀正旦,施鉅賀金主生辰。戊辰,宋樸罷。壬申,以右諫議大夫史才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丁丑,遣戶部郎官鍾世明修築宣州、太平州圩田。是月,命大理鞫妖人孫士道獄。

  十一月壬寅,詔立張叔夜廟于信州。甲辰,班大宗正司條令。乙巳,以經筵終帙,賜宰執、講讀等官宴于祕書省,為故事。

  十二月丁巳,詔州縣稅額少者,罷其監官。癸亥,韋淵薨。癸未,禁民車服踰制。

  閏月丙申,命檢正都司官詳定郡守所上利病以聞。辛丑,命諸軍保任統制官在職十年無過者,進秩。庚戌,金遣蔡松年等來賀明年正旦。

  是歲,減池州青陽縣田租萬七千石。

  二十四年春正月辛未,幸延祥觀。癸酉,初詔郡國同以八月十五日試舉人。丙子,封婉容劉氏為貴妃。戊寅,地震。

  二月丁亥,前左從政郎楊炬坐其弟煒嘗上書誹謗,送邕州編管。丙午,加吳益太尉。

  三月壬申,楊再興復寇邊,前軍統制李道討平之,禽再興及其子正脩、正拱,檻送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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