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沈銖弟錫 路昌衡 謝文瓘 陸蘊 黃寔 姚祐 樓异 沈積中李伯宗 汪澥 何常 葉祖洽 時彥 霍端友 俞{鹵木} 蔡薿

  沈銖字子平,真州揚子人。父季長,王安石妹壻也。銖少從安石學,進士高第,至國子直講。季長領監事,改審官主簿,坐虞蕃事免歸。元祐置訴理所,被罪者爭自列,銖獨不言。

  紹聖初,起為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崇政殿說書,受旨同編類元祐臣僚章疏。以進講為解,拜右司諫,辭,改起居郎、權中書舍人。吳居厚除戶部尚書,誅論其使京東時聚斂,詔具實狀,不能對,罰金。講詩南山有臺,至「萬壽無期」,以為此太平之基,立而可久之應,哲宗屢首肯之。真拜中書舍人兼侍講,俄引疾,以龍圖閣待制知宣州卒。弟錫。

  錫字子昭,以王安禮任,為鄂州司戶參軍。崇寧初,為講議司檢討。蔡京方銓次元符上書人,欲定罪,錫曰:「遠方之士,未能知朝廷好惡,若概罪之,恐非敦世厲俗之道。」京不從。除衞尉丞,遷祠部員外郎,提點江東刑獄、知婺州。入為左司員外郎,兼定、嘉二王侍講,進太常少卿,拜兵部侍郎,以徽猷閣待制知應天府,徙江寧。

  張懷素誅,朝廷疑其黨有脫者,江、淮間往往以誣告興獄。錫至郡,有告者,按之,則妄也。具疏于朝,由是他郡繫者皆得釋。歷知海、泰、汝、宣四州,以通議大夫致仕。卒,贈宣奉大夫。

  路昌衡字持正,開封祥符人。起進士,至太常博士。參鞫陳世儒獄,逮治苛峻,至士大夫及命婦,皆不免。遷右司員外郎,歷江淮發運、陝西轉運副使,知廣州,徙荊南,又徙潭州,加直龍圖閣、知慶州。

  紹聖中,召為衞尉、大理卿,遷工部侍郎,俄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李清臣有狂婦人之訴,昌衡致之重辟。出知瀛州,徙永興軍,進直學士、知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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