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陶穀 扈蒙 王著 王祐子旭孫質 楊昭儉 魚崇諒 張澹 高錫從子冕

  陶穀字秀實,邠州新平人。本姓唐,避晉祖諱改焉。歷北齊、隋、唐為名族。祖彥謙,歷慈、絳、澧三州刺史,有詩名,自號鹿門先生。父渙,領夷州刺史,唐季之亂,為邠帥楊崇本所害。時穀尚幼,隨母柳氏育崇本家。

  十餘歲,能屬文,起家校書郎、單州軍事判官。嘗以書干宰相李崧,崧甚重其文。時和凝亦為相,同奏為著作佐郎、集賢校理。改監察御史,分司西京,遷虞部員外郎,知制誥。會晉祖廢翰林學士,兼掌內外制。詞目繁委,穀言多委愜,為當時最。少帝初,賜緋袍、靴、笏、黑銀帶。天福九年,加倉部郎中。

  初,崧從契丹以北,高祖入京師,以崧第賜蘇逢吉,而崧別有田宅在西京,逢吉皆取之。崧自北還,因以宅券獻逢吉,逢吉不悅,而崧子弟數出怨言。其後逢吉乃誘告崧與弟嶼、嶬等下獄,崧懼,移病不出。

  崧族子昉為祕書郎,嘗往候崧,崧語昉曰:「邇來朝廷於我有何議?」昉曰:「無他聞,唯陶給事往往於稠人中厚誣叔父。」崧歎曰:「穀自單州判官,吾取為集賢校理,不數年擢掌誥命,吾何負於陶氏子哉?」及崧遇禍,昉嘗因公事詣穀,穀問昉:「識李侍中否?」昉斂衽應曰:「遠從叔爾。」穀曰:「李氏之禍,穀出力焉。」昉聞之汗出。

  穀性急率,嘗與兗帥安審信集會,杯酒相失,為審信所奏。時方姑息武臣,穀坐責授太常少卿。嘗上言:「頃蒞西臺,每見臺司詳斷刑獄,少有即時決者。至於閭閻夫婦小有爭訟,淹滯積時,坊市死亡喪葬,必俟臺司判狀,奴婢病亡,亦須檢驗。吏因緣為姦,而邀求不已,經旬不獲埋瘞。望申條約以革其弊。」從之。俄拜中書舍人。嘗請教習樂工、停二舞郎,及禁民伐桑棗為薪,並從其請。開運三年,賜金紫。

  契丹主北歸,脅穀令從行。穀逃匿僧舍中,衣布褐,陽為行者狀。軍士意其詐,持刃陵脅者日數四。穀頗工歷數,謂同輩曰:「西南五星連珠,漢地當有王者出。契丹主必不得歸國。」及耶律德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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