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十年春正月癸巳,雨土。乙未,大風。庚子,遣錢撫賀金主生辰。

  二月庚申,地震。

  夏四月丁未朔,金人犯光州中渡鎮,執榷場官盛允升殺之,遂分兵犯樊城。戊申,鄂州、江陵府副都統王守中引兵拒之,金人遂分兵圍棗陽、光化軍。丙辰,詔江淮制置使李珏、京湖制置使趙方措置調遣,仍聽便宜行事。丁巳,命四川制置使董居誼酌量緩急,便宜行事。辛酉,廬州鈐轄王辛敗金人于光山縣之安昌砦,殺其統軍完顏掩。壬戌,金兵遁去,隨州、光化皆以捷聞。丁卯,詔出戍官兵全給其家。

  五月辛巳,以久雨釋大理、三衙、臨安府杖以下囚,蠲茶鹽賞錢。甲申,賜禮部進士吳潛以下五百二十有三人及第、出身。癸卯,趙方請下詔伐金,遂傳檄招諭中原官吏軍民。

  六月庚戌,太白晝見。戊午,詔厲將士,募京西忠義人進討。辛未,東川大水。癸酉,太白經天。

  秋七月丙子朔,日有食之。戊寅,以旱釋諸路杖以下囚。甲申,雅州蠻寇邊,焚碉門砦,遣兵討之。丁亥,嗣濮王不儔薨。庚子,詔諸軍將佐有罪者送屯駐州鞫之,罷軍士淫刑。

  八月乙丑,詔監司、郡守各舉威勇才略可將帥者二人。

  冬十月乙巳朔,以久雨釋大理、三衙、臨安府及兩浙諸州杖以下囚。癸酉,蠲三衙、江上諸軍公私逋負錢。

  十一月丁丑,大風。庚辰,太白晝見。甲申,詔浙東提舉司發米十萬石振給貧民。戊戌,太白經天。

  十二月戊申,以軍興募民納粟補官。乙卯,詔武舉人毋復應文舉。癸亥,金鳳翔副統軍完顏贇以步騎萬人犯四川。戊辰,迫湫池堡。己巳,破天水軍,守臣黃炎孫遁。金人攻白環堡,破之。庚午,迫黃牛堡,統制劉雄棄大散關遁,金人據之。

  十一年春正月壬午,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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