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汴河下 洛河 蔡河 廣濟河 金水河 白溝河 京畿溝渠 白河 三白渠 鄧許諸渠附

  元豐元年五月,西頭供奉官張從惠復言:「汴口歲開閉,修堤防,通漕纔二百餘日。往時數有建議引洛水入汴,患黃河嚙廣武山,須鑿山嶺十數丈,以通汴渠,功大不可為。去年七月,黃河暴漲,水落而稍北,距廣武山麓七里,退灘高闊,可鑿為渠,引洛入汴。」范子淵知都水監丞,畫十利以獻。又言:「汜水出玉仙山,索水出嵩渚山,合洛水,積其廣深,得二千一百三十六尺,視今汴流尚贏九百七十四尺。以河、洛湍緩不同,得其贏餘,可以相補。猶慮不足,則旁堤為塘,滲取河水,每百里置木牐一,以限水勢。兩旁溝、湖、陂、濼,皆可引以為助,禁伊、洛上源私引水者。大約汴舟重載,入水不過四尺,今深五尺,可濟漕運。起鞏縣神尾山,至士家堤,築大堤四十七里,以捍大河。起沙谷至河陰縣十里店,穿渠五十二里,引洛水屬于汴渠。」疏奏,上重其事,遣使行視。

  二年正月,使還,以為工費浩大,不可為。上復遣入內供奉宋用臣,還奏可為,請「自任村沙谷口至汴口開河五十里,引伊、洛水入汴河,每二十里置束水一,以芻楗為之,以節湍急之勢,取水深一丈,以通漕運。引古索河為源,注房家、黃家、孟家三陂及三十六陂,高仰處瀦水為塘,以備洛水不足,則決以入河。又自汜水關北開河五百五十步,屬于黃河,上下置牐啟閉,以通黃、汴二河船筏。即洛河舊口置水澾,通黃河,以泄伊、洛暴漲。古索河等暴漲,即以魏樓、滎澤、孔固三斗門泄之。計工九十萬七千有餘。仍乞修護黃河南堤埽,以防侵奪新河。」從之。

  三月庚寅,以用臣都大提舉導洛通汴,四月甲子興工,遣禮官祭告。河道侵民塚墓,給錢徙之,無主者,官為瘞藏。六月戊申,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村沙口至河陰縣瓦亭子;并汜水關北通黃河:接運河,長五十一里。兩岸為堤,總長一百三里,引洛水入汴。七月甲子,閉汴口,徙官吏、河清卒於新洛口。戊辰,遣禮官致祭。十一月辛未,詔差七千人,赴汴口開修河道。

  三年二月,宋用臣言:「洛水入汴至淮,河道漫闊,多淺澀,乞狹河六十里,為二十一萬六千步。」詔四月興役。五月癸亥,罷草屯浮堰。五年三月,宋用臣言:「金水河透水槽阻礙上下汴舟,宜廢撤。」從之。十月,狹河畢工。

  六年八月,范子淵又請「於武濟山麓至河岸并嫩灘上修堤及壓埽堤,又新河南岸築新堤,計役兵六千人,二百日成。開展直河,長六十三里,廣一百尺,深一丈,役兵四萬七千有奇,一月成。」從之。十月,都提舉司言:「汴水增漲,京西四斗門不能分減,致開決堤岸。今近京惟孔固斗門可以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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