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應天 乾元 儀天曆
步月離入先後曆乾元謂之月離。儀天謂之步月離。
離總:五萬五千一百二十、秒一千二百四十二。乾元轉分一萬六千二百、秒一千二百四。儀天曆終分二十七萬八千三百一、秒一百六十五。
轉日:二十七、五千五百四十六、秒六千二百一十。乾元轉曆二十七、一千六百三十、秒六千二十。儀天曆周二十七、五千六百一、秒一百六十五。
曆中日:一十三、七千七百七十四、秒三千一百五。乾元不立此法。儀天曆中十三日、七千八百五十、秒五千八十二半。儀天有象限六日、八千九百七十五、秒二千五百四十一少。
朔差日:一、九千七百六十二、秒三千七百九十。乾元轉差一、三千八百六十九、秒三千九百八十。儀天會差日一、九千八百五十七、秒九千八百三十五。
儀天又有象差日空、四千九百八十、秒四千九百五十八太;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千三百四十四、秒四千九百五十。
度母:一萬一百
秒法:一萬。二曆同。
求天正十一月朔入先後曆:乾元謂之求月離入曆,求弦、望入曆。儀天謂之推天正經朔入曆。以通餘減元積,餘以離總去之為總數;不盡者,半而進位,以元法收為日,不滿為分。如曆中日以下為入先曆;以上者去之,為入後曆。命日,算外,即得天正十一月朔入先後曆日分。累加七日、三千八百二十七分、秒六,盈曆中日及分秒去之,各得次朔、望入先後曆日分。乾元以朔餘減歲積分,以轉分去之,餘以五因之,滿元率收之為度;以弦策加之,即弦、望所入。以轉差加之,得後朔曆;累加之,即得弦、望入曆及分。儀天以閏餘減歲積分,餘以曆終分去之,不滿,以宗法除之為日;在象限以下為初限,以上去之,餘為末限,各為入遲疾曆初、末限。
先後乾元謂之入轉
離分乾元謂之離度
積度乾元謂之離差
損益率乾元同
先後積乾元謂之陰陽差
先一日
一千二百一十乾元十二度六分
初度乾元三百五十五
損十二乾元益二百八十七
後空乾元陽差空
先二日
一千二百二十七乾元十二度二十二
十二度一十乾元三百六十一
損一百三十六乾元益二百五十
先九百八十八乾元陽差二百八十七
先三日
一千二百四十五乾元十二度三十九
二十四度三十七乾元三百六十四
損二百八十八乾元益二百一十三
先一千八百五十二乾元陽差五百三十七
先四日
一千二百六十二乾元十二度五十六
二十六度八十二乾元三百六十九
損四百三十九乾元益一百七十三
先二千五百七十四乾元陽差七百五十
先五日
一千二百八十一乾元十二度七十七
四十九度四十四乾元三百七十五
損五百九十九乾元益一百三十四
先三千一百三十五乾元陽差九百二十三
先六日
一千三百一乾元十二度九十六
六十二度二十五乾元三百八十一
損七百六十乾元益九十三
先三千一百二十六乾元陽差一千五十七
先七日
一千三百二十一乾元十二度十七
七十五度二十六乾元三百八十七
初損九百三十七末益九百九十二乾元初益四十六 末損六
先三千七百七十六乾元陽差一千一百五十
先八日
一千三百四十五乾元十三度四十
八十八度四十七乾元三百九十四
益九百乾元損六十二
先三千八百三十一乾元陽差一千一百九十
先九日
一千三百六十九乾元十三度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