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凶禮二 園陵 濮安懿王園廟 秀安僖王園廟 莊文景獻二太子欑所 上陵 忌日羣臣私忌附

  皇后園陵。太祖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于滋德殿。三日,百官入臨。明日大斂,欑于滋福宮,百官成服,中書、門下、文武百僚、諸軍副兵馬使以上並服布斜巾四腳、直領襴衫,外命婦帕頭、帔、裙、衫。九日,帝見百官于紫宸門。太常禮院言:「皇后、燕國長公主高氏、皇弟泰寧軍節度使光義、嘉州防禦使光美並服齊衰三年。準故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釋服,二十七日禫除畢,服吉,心喪終制。」從之。七月,太常禮院言:「準詔議定皇太后謚,按唐憲宗母王太后崩,有司集議,以謚狀讀于太廟,然後上之。周宣懿皇后謚,即有司撰定奏聞,未常集議,制下之日,亦不告郊廟,修謚冊畢始告廟,還讀于靈坐前。」詔從周制。於是,太常少卿馮吉請上尊謚曰明憲皇太后。九月六日,羣臣奉冊寶告于太廟,翌日上于滋福宮。十月十六日,葬安陵。十一月四日,神主祔太廟宣祖室。

  乾德二年,改卜安陵于河南府鞏縣。三月二十五日,奉寶冊,改上尊謚曰昭憲皇太后,讀于陵次。二十六日,啟故安陵。二十七日,靈駕發引,命攝太尉、開封尹光義遣奠,讀哀冊。四月九日,掩皇堂。

  太祖孝明、孝惠二后。乾德元年十二月七日,皇后王氏崩。二十五日,命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園陵使。時議改卜安陵于鞏,并以二后陪葬焉。皇堂之制,下深四十五尺,上高三十尺。陵臺再成,四面各長七十五尺。神牆高七尺五寸,四面各長六十五步。南神門至乳臺四十五步,高二丈三尺。吉仗用中宮鹵簿,凶仗名物悉如安陵而差減其數,孝惠又減孝明焉。

  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孝明皇后啟欑宮,羣臣服初喪之服;明日,孝惠皇后自幄殿發引。皆設遣奠,讀哀冊。四月九日,葬孝惠于安陵之西北,孝明于安陵之北。二十六日,皆祔于別廟。其後,孝明升祔太祖室。

  太祖皇后宋氏,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二十八日崩。帝出次,素服舉哀,輟朝五日。六月六日,上謚曰孝章皇后。以歲在未,有忌,權欑于趙村沙臺。三年正月二十日,祔葬永昌陵之北。皇堂、陵臺、神牆、乳臺、鵲臺並如孝明園陵制度,仍以故許王及夫人李氏、魏王夫人王氏、楚王夫人馮氏、皇太子亡妻莒國夫人潘氏、將軍惟正亡妻裴氏陪葬。二月二日,祔神主于別廟。莒國潘氏,至道三年六月追冊為莊懷皇后,陵曰保泰,神主祔后廟。

  太宗賢妃李氏,真宗至道三年十二月追尊為皇太后,謚曰元德,祔葬永熙陵。大中祥符六年,升祔太宗室。

  太宗明德皇后李氏,真宗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崩。十七日,羣臣上表請聽政,凡五上始允。帝去杖、絰,服衰,即御坐,哀動左右。太常禮院言:「皇后宜準昭憲皇太后禮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宗室雍王以下,禫除畢,吉服,心喪終制。」五月,詳定園陵,宜在元德皇太后陵西安葬。八月十二日,上謚。九月二十二日,遷坐于沙臺欑宮。十月七日,祔神主太宗室。三年十月十五日,帝詣欑宮致奠。十六日,發引。二十九日,掩皇堂。

  真宗章穆皇后郭氏,景德四年四月十五日崩。皇帝七日釋服。後改用十三日。羣臣三日釋服。諸道、州、府官吏訃到日舉哀成服,三日而除。二十一日,司天監詳定園陵。帝令祔元德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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