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三百三十四 列傳第九十三

徐禧李稷附 高永能 沈起 劉彝 熊本 蕭注 陶弼 林廣

  徐禧字德占,洪州分寧人。少有志度,博覽周游,以求知古今事變、風俗利疚,不事科舉。熙寧初,王安石行新法,禧作治策二十四篇以獻。時呂惠卿領修撰經義局,遂以布衣充檢討。神宗見其所上策,曰:「禧言朝廷用經術變士,十已八九,然竊襲人之語,不求心通者相半,此言是也。宜試於有用之地。」即授鎮安軍節度推官、中書戶房習學公事。歲餘召對,顧問久之,曰:「朕多閱人,未見有如卿者。」擢太子中允、館閣校勘、監察御史裏行。

  與中丞鄧綰、知諫院范百祿雜治趙世居獄。李士寧者,挾術出入貴人間,嘗見世居母康,以仁宗御製詩贈之。又許世居以寶刀,且曰:「非公不可當此。」世居與其黨皆神之,曰:「士寧,二三百歲人也。」解釋其詩,以為至寶之詳。及鞫世居得之,逮捕士寧,而宰相王安石故與士寧善,百祿劾士寧以妖妄惑世居,致不軌。禧奏:「士寧遺康詩實仁宗製,今獄官以為反,臣不敢同。」百祿言:「士寧有可死之狀,禧故出之以媚大臣。」朝廷以御史雜知、樞密承旨參治,而百祿坐報上不實貶,進禧集賢校理、檢正禮房。

  安石與惠卿交惡,鄧綰言惠卿昔居父喪,嘗貸華亭富人錢五百萬買田事,詔禧參鞫。禧陰右惠卿,綰劾之,會綰貶官,獄亦解。禧出為荊湖北路轉運副使。元豐初,召知諫院。惠卿在鄜延,欲更蕃漢兵戰守條約,諸老將不謂然,帝頗采聽,將推其法於他路,遣禧往經畫。禧是惠卿議,渭帥蔡延慶亦以為不然,帝召延慶還,加禧直龍圖閣,使往代,以母憂不行。服除,召試知制誥兼御史中丞。官制行,罷知制誥,專為中丞。鄧綰守長安,禧疏其過,帝知其以惠卿故,雖改綰青州,亦左遷禧給事中。

  种諤西討,得銀、夏、宥三州而不能守。延帥沈括欲盡城橫山,瞰平夏,城永樂,詔禧與內侍李舜舉往相其事,令括總兵以從,李稷主餽餉。禧言:「銀州雖據明堂川、無定河之會,而故城東南已為河水所吞,其西北又阻天塹,實不如永樂之形勢險阨。竊惟銀、夏、宥三州,陷沒百年,一日興復,於邊將事功,實為俊偉,軍鋒士氣,固已百倍;但建州之始,煩費不貲。若選擇要會,建置堡柵,名雖非州,實有其地,舊來疆塞,乃在腹心。已與沈括議築砦堡各六。砦之大者周九百步,小者五百步;堡之大者二百步,小者百步,用工二十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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