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何郯 吳中復從孫擇仁 陳薦 王獵 孫思恭 周孟陽 齊恢 楊繪 劉庠 朱京

  何郯字聖從,本陵州人,徙成都。第進士,由太常博士為監察御史,轉殿中侍御史,言事無所避。王拱辰罷三司使守亳,已而留經筵,郯乞正其營求之罪。石介死,樞密使夏竦讒其詐,朝廷下京東體實,郯與張昪極陳竦姦狀,事得寢。楊懷敏以衞卒之亂,猶為副都知,郯又與昪及魚周詢論之。仁宗召諭云:「懷敏實先覺變,宜有所寬假。」郯等皆言不可,卒出之。郯爭辨尤力。帝曰:「古有碎首諫者,卿能之乎?」對曰:「古者君不從諫,則臣有碎首;今陛下受諫如流,臣何敢掠美而歸過君父。」帝欣納之。

  夏竦倡張貴妃之功,諫官王贄遂言賊根本起於皇后閤,請究其事,冀搖動中宮,而陰為妃地。帝以語郯,郯曰:「此姦人之謀也。」乃止不究。竦負罪不去,郯等奏出知河南,竦乞留京師。郯言:「佞人在君側,為善政累,願勿革前命。」竦遂行。

  時詔羣臣陳左右朋邪、中外險詐,久而無所行。郯請閱實其是否,因言曰:「誠以待物,物必應以誠。誠與疑,治亂之本也,不可以一臣詐而疑衆臣,一士詐而疑衆士。且擇官者宰相之職,今用一吏,則疑其從私,故細務或勞於親决。分閫者將帥之任,今專一事,則疑其異圖,故多端而加羈制。博訪者大臣之體,今見一士,則疑其請託。相先後者士之常,今進其類,則疑為朋黨。君臣交疑,而欲天下無否塞之患,不可得矣。」

  都知王守忠以修祭器勞,遷景福殿使,給兩使留後奉。郯曰:「守忠勞薄賞重。舊制,內臣遙領止於廉察。今雖不授留後,而先給其祿;既得其祿,必得其官;若又從之,則何求不可。」既又詔許如正班。守忠移閤門,欲綴本品坐宴,郯又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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