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史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慶曆元年春正月辛亥朔,御大慶殿受朝。己未,加唃厮囉河西節度使。壬申,詔歲以春分祠高禖。是月,元昊請和。

  二月己亥,壽國公昕薨。辛亥,罷大宴。京東西、淮、浙、江南、荊湖置宣毅軍。甲辰,詔:臣僚受外任者,毋得因臨遣祈恩。丙午,京師雨藥。是月,元昊寇渭州,環慶路馬步軍副總管任福敗于好水川,福及將佐軍士死者六千餘人。

  三月庚戌朔,修金隄。乙卯,詔止郡國舉人,勿以邊機為名希求恩澤。

  夏四月甲申,以資政殿學士陳執中同陝西馬步軍都總管兼經略安撫沿邊招討等使,知永興軍。詔夏竦仍判永興軍。乙巳,下德音:降陝西囚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特支軍士緡錢;振撫邊民被鈔略者親屬。

  五月丁巳,錄繫囚。甲子,出內藏緡錢一百萬助軍費。乙丑,追封皇長子為褒王,賜名昉。丁卯,罷陝西經略安撫沿邊招討都監。辛未,宋庠、鄭戩罷,以王舉正參知政事,任中師、任布為樞密副使。詔夏竦屯軍鄜州,陳執中屯軍涇州。癸酉,閱試衞士。

  六月壬辰,詔陝西諸路總管司嚴邊備,毋輒入賊界,賊至則禦之。乙巳,詔近臣舉河北陝西河東知州、通判、縣令。

  秋七月丙辰,月掩心後星。戊午,月掩南斗。壬戌,置萬勝軍凡二十指揮。是月,元昊寇麟、府州。

  八月戊寅,詔鄜延部署以兵援麟、府。甲申,河北置場括市戰馬,緣邊七州軍免括。乙未,毀潼關新置樓櫓。庚子,月掩歲星。乙巳,募民間材勇者補神捷指揮。是月,元昊寇金明砦,破寧遠砦,砦主王世亶、兵馬監押王顯死之;陷豐州,知州王餘慶、兵馬監押孫吉死之。

  九月壬子,命河東鑄大鐵錢。乙亥,復置義倉。

  冬十月甲午,詔罷陝西都部署,分四路置使。置陝西營田務。己亥,罷銅符、木契。是月,修河北城池。

  十一月壬子,置涇原路強壯弓箭手。丙辰,發廩粟,減價以濟京城民。甲子,朝饗景靈宮。乙丑,饗太廟、奉慈廟。丙寅,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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