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九四 唐紀十

起玄黓執徐(壬辰),盡強圉作噩(丁酉)四月,凡五年有奇。

  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貞觀六年(壬辰,公元六三二年)

  春,正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癸酉,靜州獠反,將軍李子和討平之。

  文武官復請封禪,上曰:「卿輩皆以封禪為帝王盛事,朕意不然。若天下乂安,家給人足,雖不封禪,庸何傷乎!昔秦始皇封禪,而漢文帝不封禪,後世豈以文帝之賢不及始皇邪!且事天掃地而祭,何必登泰山之巔,封數尺之土,然後可以展其誠敬乎!」羣臣猶請之不已,上亦欲從之,魏徵獨以為不可。上曰:「公不欲朕封禪者,以功未高邪?」曰:「高矣。」「德未厚邪?」曰:「厚矣。」「中國未安邪?」曰:「安矣。」「四夷未服邪?」曰:「服矣。」「年穀未豐邪?」曰:「豐矣。」「符瑞未至邪?」曰:「至矣。」「然則何為不可封禪?」對曰:「陛下雖有此六者,然承隋末大亂之後,戶口未復,倉廩尚虛,而車駕東巡,千乘萬騎,其供頓勞費,未易任也。且陛下封禪,則萬國咸集,遠夷君長,皆當扈從;今自伊、洛以東至于海、岱,煙火尚希,灌莽極目,此乃引戎狄入腹中,示之以虛弱也。況賞賚不貲,未厭遠人之望;給復連年,不償百姓之勞;崇虛名而受實害,陛下將焉用之!」會河南、北數州大水,事遂寢。

  上將幸九成宮,通直散騎常侍姚思廉諫。上曰:「朕有氣疾,暑輒頓劇,往避之耳。」賜思廉絹五十匹。

  監察御史馬周上疏,以為:「東宮在宮城之中,而大安宮乃在宮城之西,制度比於宸居,尚為卑小,於四方觀聽,有所不足。宜增修高大,以稱中外之望。又,太上皇春秋已高,陛下宜朝夕視膳。今九成宮去京師三百餘里,太上皇或時思念陛下,陛下何以赴之?又,車駕此行,欲以避暑;太上皇尚留暑中,而陛下獨居涼處,溫清之禮,竊所未安。今行計已成,不可復止,願速示返期,以解衆惑。又,王長通、白明達皆樂工,韋槃提、斛斯正止能調馬,縱使技能出衆,正可賚之金帛,豈得超授官爵,鳴玉曳履,與士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臣竊恥之。」上深納之。

  上以新令無三師官,二月,丙戌,詔特置之。

  三月,戊辰,上幸九成宮。

  庚午,吐谷渾寇蘭州,州兵擊走之。

  長樂公主將出降,上以公主,皇后所生,特愛之,敕有司資送倍於永嘉長公主。魏徵諫曰;「昔漢明帝欲封皇子,曰:『我子豈得與先帝子比!』皆令半楚、淮陽。今資送公主,倍於長主,得無異於明帝之意乎!」上然其言,入告皇后。后歎曰:「妾亟聞陛下稱重魏徵,不知其故,今觀其引禮義以抑人主之情,乃知真社稷之臣也!妾與陛下結髮為夫婦,曲承恩禮,每言必先候顏色,不敢輕犯威嚴;況以人臣之疏遠,乃能抗言如是,陛下不可不從。」因請遣中使齎錢四百緡、絹四百匹以賜徵,且語之曰:「聞公正直,乃今見之,故以相賞。公宜常秉此心,勿轉移也。」上嘗罷朝,怒曰:「會須殺此田舍翁。」后問為誰,上曰:「魏徵每廷辱我。」后退,具朝服立于庭,上驚問其故。后曰:「妾聞主明臣直;今魏徵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賀!」上乃悅。

  夏,四月,辛卯,襄州都督鄒襄公張公謹卒。明日,上出次發哀。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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