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五十八 漢紀五十
起重光作噩(辛酉),盡強圉單閼(丁卯),凡七年。
孝靈皇帝光和四年(辛酉、一八一年)
春,正月,初置騄驥廐丞,領受郡國調馬。豪右辜榷,馬一匹至二百萬。
夏,四月,庚子,赦天下。
交趾烏滸蠻久為亂,牧守不能禁。交趾人梁龍等復反,攻破郡縣。詔拜蘭陵令會稽朱儁為交趾刺史,擊斬梁龍,降者數萬人,旬月盡定;以功封都亭侯,徵為諫議大夫。
六月,庚辰,雨雹如雞子。
秋,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太尉劉寬免;衞尉許戫為太尉。
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
司徒楊賜罷;冬,十月,太常陳耽為司徒。
鮮卑寇幽、幷二州。檀石槐死,子和連代立。和連才力不及父而貪淫,後出攻北地,北地人射殺之。其子騫曼尚幼,兄子魁頭立。後騫曼長大,與魁頭爭國,衆遂離散。魁頭死,弟步度根立。
是歲,帝作列肆於後宮,使諸采女販賣,更相盜竊爭鬬;帝著商賈服,從之飲宴為樂。又於西園弄狗,著進賢冠,帶綬。又駕四驢,帝躬自操轡,驅馳周旋;京師轉相倣效,驢價遂與馬齊。
帝好為私稸,收天下之珍貨,每郡國貢獻,先輸中署,名為「導行費」。中常侍呂強上疏諫曰:「天下之財,莫不生之陰陽,歸之陛下,豈有公私!而今中尚方斂諸郡之寶,中御府積天下之繒,西園引司農之藏,中廐聚太僕之馬;而所輸之府,輒有導行之財,調廣民困,費多獻少,姦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獻其私,容諂姑息,自此而進。舊典:選舉委任三府,尚書受奏御而已;受試任用,責以成功,功無可察,然後付之尚書舉劾,請下廷尉覆按虛實,行其罪罰;於是三公每有所選,參議掾屬,咨其行狀,度其器能;然猶有曠職廢官,荒穢不治。今但任尚書,或有詔用,如是,三公得免選舉之負,尚書亦復不坐,責賞無歸,豈肯空自勞苦乎!」書奏,不省。
何皇后性強忌,後宮王美人生皇子協,后酖殺美人。帝大怒,欲廢后;諸中官固請,得止。
大長秋華容侯曹節卒;中常侍趙忠代領大長秋。
靈帝光和五年(壬戌、一八二年)
春,正月,辛未,赦天下。
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太尉許戫、司空張濟承望內官,受取貨賂,其宦者子弟、賓客,雖貪汙穢濁,皆不敢問,而虛糾邊遠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吏民詣闕陳訴。司徒陳耽上言:「公卿所舉,率黨其私,所謂放鴟梟而囚鸞鳳。」帝以讓戫、濟,由是諸坐謠言徵者,悉拜議郎。
二月,大疫。
三月,司徒陳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