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三一  宋紀十三

柔兆敦牂(丙午),一年。

  太宗明皇帝泰始二年(丙午,公元四六六年)

  春,正月,己丑朔,魏大赦,改元天安。

  癸巳,徵會稽太守尋陽王子房為撫軍將軍,以巴陵王休若代之。

  甲午,中外戒嚴。以司徒建安王休仁都督征討諸軍事,車騎將軍、江州刺史王玄謨副之。休仁軍於南州,以沈攸之為尋陽太守,將兵屯虎檻。時玄謨未發,前鋒凡十軍,絡繹繼至,每夜各立姓號,不相稟受。攸之謂諸將曰:「今衆軍姓號不同,若有耕夫、漁父夜相呵叱,便致駭亂,取敗之道也。請就一軍取號。」衆咸從之。

  鄧琬稱說符瑞,詐稱受路太后璽書,帥將佐上尊於晉安王子勛。乙未,子勛卽皇帝位於尋陽,改元義嘉。以安陸王子綏為司徒、揚州刺史;尋陽王子房、臨海王子頊並加開府儀同三司;以鄧琬為尚書右僕射,張悅為吏部尚書,袁顗加尚書左僕射;自餘將佐及諸州郡,除官進爵號各有差。

  丙申,以征虜司馬申令孫為徐州刺史。令孫,坦之子也。置司州於義陽,以義陽內史龐孟虯為司州刺史。

  徐州刺史薛安都、冀州刺史清河崔道固皆舉兵應尋陽。上徵兵於青州刺史沈文秀,文秀遣其將劉彌之等將兵赴建康。會薛安都遣使邀文秀,文秀更令彌之等應安都。濟陰太守申闡據睢陵應建康,安都遣其從子直閤將軍索兒、太原太守清河傅靈越等攻之。闡,令孫之弟也。安都壻裴祖隆守下邳,劉彌之至下邳,更以所領應建康,襲擊祖隆。祖隆兵敗,與征北參軍垣崇祖奔彭城。崇祖,護之之從子也。彌之族人北海太守懷恭、從子善明皆舉兵以應彌之,薛索兒聞之,釋睢陵,引兵擊彌之。彌之戰敗,走保北海。申令孫進據淮陽,請降於索兒。龐孟虯亦不受命,舉兵應尋陽。

  帝召尋陽王長史行會稽郡事孔覬為太子詹事,以平西司馬庾業代之;又遣都水使者孔璪入東慰勞。璪說覬以「建康虛弱,不如擁五郡以應袁、鄧。」覬遂發兵,馳檄奉尋陽。吳郡太守顧琛、吳興太守王曇生、義興太守劉延熙、晉陵太守袁標皆據郡應之。上又以庾業代延熙為義興,業至長塘湖,卽與延熙合。

  益州刺史蕭惠開,聞晉安王子勛舉兵,集將佐謂之曰:「湘東,太祖之昭;晉安,世祖之穆;其於當璧,並無不可。但景和雖昏,本是世祖之嗣;不任社稷,其次猶多。吾荷世祖之眷,當推奉九江。」乃遣巴郡太守費欣壽將五千人東下。於是湘州行事何慧文、廣州刺史袁曇遠、梁州刺史柳元怙、山陽太守程天祚皆附於子勛。元怙,元景之從兄也。

  是歲,四方貢計皆歸尋陽,朝廷所保,唯丹陽、淮南等數郡,其間諸縣或應子勛。東兵已至永世,宮省危懼。上集羣臣以謀成敗。蔡興宗曰:「今普天同叛,宜鎮之以靜,至信待人。叛者親戚布在宮省,若繩之以法,則士崩立至,宜明罪不相及之義。物情旣定,人有戰心,六軍精勇,器甲犀利,以待不習之兵,其勢相萬耳。願陛下勿憂。」上善之。

  建武司馬劉順說豫州刺史殷琰使應尋陽,琰以家在建康,未許。右衞將軍柳光世自省內出奔彭城,過壽陽,言建康必不能守。琰信之,且素無部曲,為土豪前右軍參軍杜叔寶等所制,不得已而從之。琰以叔寶為長史,內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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