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三四 宋紀十六

起柔兆執徐(丙辰),盡著雍敦牂(戊午),凡三年。

蒼梧王元徽四年(丙辰,公元四七六年)

春,正月,己亥,帝耕籍田,大赦。

二月,魏司空東郡王陸定國坐恃恩不法,免官爵為兵。

魏馮太后內行不正,以李奕之死怨顯祖,密行鴆毒,夏,六月,辛未,顯祖殂。壬申,大赦,改元承明。葬顯祖于金陵,諡曰獻文皇帝。

魏大司馬、大將軍代人萬安國坐矯詔殺神部長奚買奴,賜死。

戊寅,魏以征西大將軍、安樂王長樂為太尉,尚書左僕射、宜都王目辰為司徒,南部尚書李訢為司空。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復臨朝稱制。以馮熙為侍中、太師、中書監。熙自以外戚,固辭內任;乃除都督、洛州刺史,侍中、太師如故。

顯祖神主祔太廟,有司奏廟中執事之官,請依故事皆賜爵。祕書令廣平程駿上言:「建侯裂地,帝王所重,或以親賢,或因功伐,未聞神主祔廟而百司受封者也。皇家故事,蓋一時之恩,豈可為長世之法乎!」太后善而從之,謂羣臣曰:「凡議事,當依古典正言,豈得但脩故事而已!」賜駿衣一襲,帛二百匹。

太后性聰察,知書計,曉政事,被服儉素,膳羞減於故事什七八;而猜忍多權數。高祖性至孝,能承顏順志,事無大小,皆仰成於太后。太后往往專決,不復關白於帝。所幸宦者高平王琚、安定張祐、〈木巳〉嶷、馮翊王遇、略陽苻承祖、高陽王質,皆依勢用事。祐官至尚書左僕射,爵新平王;琚官至征南將軍,爵高平王;嶷等官亦至侍中、吏部尚書、刺史,爵為公、侯,賞賜巨萬,賜鐵券,許以不死。又,太卜令姑臧王叡得幸於太后,超遷至侍中、吏部尚書,爵太原公。秘書令李沖,雖以才進,亦由私寵,賞賜皆不可勝紀。又外禮人望東陽王丕、游明根等,皆極其優厚,每褒賞叡等,輒以丕等參之,以示不私。丕,烈帝之玄孫;沖,寶之子也。

太后自以失行,畏人議己,羣下語言小涉疑忌,輒殺之。然所寵幸左右,苟有小過,必加笞棰,或至百餘;而無宿憾,尋復待之如初,或因此更富貴。故左右雖被罰,終無離心。

乙亥,加蕭道成尚書左僕射,劉秉中書令。

楊運長、阮佃夫等忌建平王景素益甚,景素乃與錄事參軍陳郡殷濔、中兵參軍略陽垣慶延、參軍沈顒、左暄等謀為自全之計。遣人往來建康,要結才力之士,冠軍將軍黃回、游擊將軍高道慶、輔國將軍曹欣之、前軍將國韓道清、長水校尉郭蘭之、羽林監垣祗祖,皆陰與通謀;武人不得志者,無不歸之。時帝好獨出遊走郊野,欣之謀據石頭城,伺帝出作亂。道清、蘭之欲說蕭道成因帝夜出,執帝迎景素,道成不從者,卽圖之;景素每禁使緩之。楊、阮微聞其事,遣傖人周天賜偽投景素,勸令舉兵。景素知之,斬天賜首送臺。

秋,七月,祗祖率數百人自建康奔京口,云京師已潰亂,勸令速入。景素信之,戊子,據京口起兵,士民赴之者以千數。楊、阮聞祗祖叛走,卽命纂嚴。己丑,遣驍騎將軍任農夫、領軍將軍黃回、左軍將軍蘭陵李安民將步軍,右軍將軍張保將水軍,以討之;辛卯,又命南豫州刺史段佛榮為都統。蕭道成知黃回有異志,故使安民、佛榮與之偕行。回私戒其士卒:「道逢京口兵,勿得戰。」道成屯玄武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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