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五 唐紀六十一
起閼逢攝提格(甲寅),盡強圉大荒落(丁巳),凡四年。
文宗元聖昭獻孝皇帝太和八年(甲寅、八三四年)
春,正月,上疾小瘳;丁巳,御太和殿見近臣,然神識耗減,不能復故。
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丙戌,莒王紓薨。
上以久旱,詔求致雨之方。司門員外郎李中敏上表,以為:「仍歲大旱,非聖德不至,直以宋申錫之冤濫,鄭注之姦邪。今致雨之方,莫若斬注而雪申錫。」表留中;中敏謝病歸東都。
郯王經薨。
初,李仲言流象州,遇赦,還東都。會留守李逢吉思復入相,仲言自言與鄭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賂之。注引仲言見王守澄,守澄薦於上,云仲言善易,上召見之。時仲言有母服,難入禁中,乃使衣民服,號王山人。仲言儀狀秀偉,倜儻尚氣,頗工文辭,有口辯,多權數。上見之,大悅,以為奇士,待遇日隆。
仲言旣除服,秋,八月,辛卯,上欲以仲言為諫言,置之翰林。李德裕曰:「仲言曏所為,計陛下必盡知之,豈宜置之近侍?」上曰:「然豈不容其改過?」對曰:「臣聞惟顏回能不貳過。彼聖賢之過,但思慮不至,或失中道耳。至於仲言之惡,著於心本,安能悛改邪!」上曰:「李逢吉薦之,朕不欲食言。」對曰:「逢吉身為宰相,乃薦姦邪以誤國,亦罪人也。」上曰:「然則別除一官。」對曰:「亦不可。」上顧王涯,涯對曰:「可。」德裕揮手止之,上回顧適見,色殊不懌而罷。始,涯聞上欲用仲言,草諫疏極憤激;旣而見上意堅,且畏其黨盛,遂中變。
尋以仲言為四門助敎,給事中鄭肅、韓佽封還敕書。德裕將出中書,謂涯曰:「且喜給事中封敕!」涯卽召肅、佽謂曰:「李公適留語,令二閣老不用封敕。」二人卽行下,明日,以白德裕,德裕驚曰:「德裕不欲封還,當面聞,何必使人傳言!且有司封駮,豈復稟宰相意邪!」二人悵恨而去。
九月,辛亥,徵昭義節度副使鄭注至京師。王守澄、李仲言、鄭注皆惡李德裕,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宗閔與德裕不相悅,引宗閔以敵之。壬戌,詔徵宗閔於興元。
冬,十月,辛巳,幽州軍亂,逐節度使楊志誠及監軍李懷仵,推兵馬使史元忠主留務。
庚寅,以李宗閔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甲午,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節度使。是日,以李仲言為翰林侍講學士。給事中高銖、鄭肅、韓佽、諫議大夫郭承嘏、中書舍人權璩等爭之,不能得。承嘏,晞之孫;璩,德輿之子也。
乙巳,貢院奏進士復試詩賦,從之。
李德裕見上自陳,請留京師。丙午,以德裕為兵部尚書。
楊志誠過太原,李載義自毆擊,欲殺之,幕僚諫救得免,殺其妻子及從行將卒;朝廷以載義有功,不問。載義母兄葬幽州,志誠發取其財。載義奏乞取志誠心以祭母,不許。
十一月,成德節度使王庭湊薨,軍中奉其子都知兵馬使元逵知留後。元逵改父所為,事朝廷禮甚謹。
史元忠獻楊志誠所造袞衣及諸僭物。丁卯,流志誠於嶺南,道殺之。
李宗閔言李德裕制命已行,不宜自便。乙亥,復以德裕為鎮海節度使,不復兼平章事。時德裕、宗閔各有朋黨,互相擠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