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十三 漢紀五
起閼逢攝提格(甲寅),盡昭陽大淵獻(癸亥),凡十年。
高皇后元年(甲寅、前一八七年)
冬,太后議欲立諸呂為王,問右丞相陵,陵曰:「高帝刑白馬盟曰:『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今王呂氏,非約也。」太后不說,問左丞相平、太尉勃,對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稱制,王諸呂,無所不可。」太后喜,罷朝,王陵讓陳平、絳侯曰;「始與高帝啑血盟,諸君不在邪!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呂氏;諸君縱欲阿意背約,何面目見高帝於地下乎?」陳平、降侯曰:「於今,面折廷爭,臣不如君;全社稷,定劉氏之後,君亦不如臣。」陵無以應之。十一月,甲子,太后以王陵為帝太傅,實奪之相權;陵遂病免歸。
乃以左丞相平為右丞相;以辟陽侯審食其為左丞相,不治事,令監宮中,如郎中令。食其故得幸於太后,公卿皆因而決事。
太后怨趙堯為趙隱王謀,乃抵堯罪。
上黨守任敖嘗為沛獄吏,有德於太后;乃以為御史大夫。
太后又追尊其父臨泗侯呂公為宣王,兄周呂令武侯澤為悼武王,欲以王諸呂為漸。
春,正月,除三族罪、妖言令。
夏,四月,魯元公主薨。封公主子張偃為魯王,諡公主曰魯元太后。
辛卯,封所名孝惠子山為襄城侯,朝為軹侯,武為壺關侯。
太后欲王呂氏,乃先立所名孝惠子彊為淮陽王,不疑為恆山王;使大謁者張釋風大臣。大臣乃請立悼武王長子酈侯台為呂王,割齊之濟南郡為呂國。
五月,丙申,趙王宮叢臺災。
秋,桃、李華。
高后二年(乙卯、前一八六年)
冬,十一月,呂肅王台薨。
春,正月,乙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
夏,五月,丙申,封楚元王子郢客為上邳侯,齊悼惠王子章為朱虛侯,令入宿衞;又以呂祿女妻章。
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恆山哀王不疑薨。
行八銖錢。
癸丑,立襄成侯山為恆山王,更名義。
高后三年(丙辰、前一八五年)
夏,江水、漢水溢,流四千餘家。
秋,星晝見。
伊水、洛水溢,流千六百餘家。汝水溢,流八百餘家。
高后四年(丁巳、前一八四年)
春,二月,癸未,立所名孝惠子太為昌平侯。
夏,四月,丙申,太后封女弟〈{彡女}頁〉為臨光侯。
少帝寖長,自知非皇后子,乃出言曰:「后安能殺吾母而名我!我壯,卽為變!」太后聞之,幽之永巷中,言帝病。左右莫得見。太后語羣臣曰:「今皇帝病久不已,失惑昏亂,不能繼嗣治天下;其代之。」羣臣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