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五五 梁紀十一

起重光大淵獻(辛亥),盡玄黓困敦(壬子),凡二年。

  高祖武皇帝中大通三年(辛亥,公元五三一年)

  春,正月,辛巳,上祀南郊,大赦。

  魏尚書右僕射鄭先護聞洛陽不守,士衆逃散,遂來奔。丙申,以先護為征北大將軍。

  二月,辛丑,上祀明堂。

  魏自敬宗被囚,宮室空近百日。爾朱世隆鎮洛陽,商旅流通,盜賊不作。世隆兄弟密議,以長廣王疏遠,又無人望,欲更立近親。儀同三司廣陵王恭,羽之子也,好學有志度,正光中領給事黃門侍郎,以元叉擅權,託瘖病居龍華佛寺,無所交通。永安末,有白敬宗言王陽瘖,將有異志。恭懼,逃於上洛山,洛州刺史執送之,繫治久之,以無狀獲免。關西大行臺郎中薛孝通說爾朱天光曰:「廣陵王,高祖猶子,夙有令望,沈晦不言,多歷年所。若奉以為主,必天人允叶。」天光與世隆等謀之,疑其實瘖,使爾朱彥伯潛往敦諭,且脅之,恭乃曰:「天何言哉!」世隆等大喜。孝通,聰之子也。

  己巳,長廣王至邙山南,世隆等為之作禪文,使泰山太守遼西竇瑗執鞭獨入,啟長廣王曰:「天人之望,皆在廣陵,願行堯、舜之事。」遂署禪文。廣陵王奉表三讓,然後卽位。大赦,改元普泰。黃門侍郎邢子才為赦文,敍敬宗枉殺太原王榮之狀,節閔帝曰:「永安手翦強臣,非為失德,直以天未厭亂,故逢成濟之禍耳。」因顧左右取筆,自作赦文,直言:「門下:朕以寡德,運屬樂推,思與億兆,同茲大慶,肆眚之科,一依常式。」帝閉口八年,至是乃言,中外欣然,以為明主,望至太平。

  庚午,詔以「三皇稱『皇』,五帝稱『帝』,三代稱『王』,蓋遞為沖挹;自秦以來,競稱『皇帝』,予今但稱『帝』,亦已褒矣。」加爾朱世隆儀同三司,贈爾朱榮相國、晉王,加九錫。世隆使百官議榮配饗,司直劉季明曰:「若配世宗,於時無功;若配孝明,親害其母;若配莊帝,為臣不終。以此論之,無所可配。」世隆怒曰:「汝應死!」季明曰:「下官旣為議首,依禮而言,不合聖心,翦戮唯命!」世隆亦不之罪。以榮配高祖廟廷。又為榮立廟於首陽山,因周公舊廟而為之,以為榮功可比周公。廟成,尋為火所焚。

  爾朱兆以不預廢立之謀,大怒,欲攻世隆。世隆使爾朱彥伯往諭之,乃止。

  初,敬宗使安東將軍史仵龍、平北將軍陽文義各領兵三千守太行嶺,侍中源子恭鎮河內;及爾朱兆南向,仵龍、文義帥衆先降,由是子恭之軍望風亦潰,兆遂乘勝直入洛陽。至是,爾朱世隆論仵龍、文義之功,各封千戶侯。魏主曰:「仵龍、文義,於王有功,於國無勳。」竟不許。爾朱仲遠鎮滑臺,表用其下都督為西兗州刺史,先用後表,詔答曰:「已能近補,何勞遠聞!」爾朱天光之滅万俟醜奴也,始獲波斯所獻師子,送洛陽,及節閔帝卽位,詔曰:「禽獸囚之則違其性。」命送歸本國。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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