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三十六 唐紀五十二

起重光大荒落(辛巳),盡旃蒙作噩(乙酉),凡五年。

  德宗神武聖文皇帝貞元十七年(辛巳、八0一年)

  春,正月,甲寅,韓全義至長安,竇文場為掩其敗迹;上禮遇甚厚。全義稱足疾,不任朝謁,遣司馬崔放入對。放為全義引咎,謝無功,上曰:「全義為招討使,能招來少誠,其功大矣,何必殺人然後為功邪!」閏月,甲戌,歸夏州。

  韋士宗旣入黔州,妄殺長吏,人心大擾。士宗懼,三月,脫身亡走。夏,四月,辛亥,以右諫議大夫裴佶為黔州觀察使。

  五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朔方邠、寧、慶節度使楊朝晟防秋于寧州,乙酉,薨。

  初,渾瑊遣兵馬使李朝寀將兵戌定平。瑊薨,朝寀請以其衆隸神策軍;詔許之。

  楊朝晟疾亟,召僚佐謂曰:「朝晟必不起,朔方命帥多自本軍,雖徇衆情,殊非國體。寧州刺史劉南金,練習軍旅,宜使攝行軍,且知軍事,比朝廷擇帥,必無虞矣。」又以手書授監軍劉英倩,英倩以聞。軍士私議曰:「朝廷命帥,吾納之,卽命劉君,吾事之;若命帥於他軍,彼必以其麾下來,吾屬被斥矣,必拒之。」

  己丑,上遣中使往察軍情,軍中多與南金。辛卯,上復遣高品薛盈珍齎詔詣寧州。六月,甲午,盈珍至軍,宣詔曰:「朝寀所將本朔方軍,今將幷之,以壯軍勢,威戎狄,以李朝寀為使,南金副之,軍中以為何如?」諸將皆奉詔。

  丙申,都虞候史經言於衆曰:「李公命收弓刀而送甲冑二千。」軍士皆曰:「李公欲內麾下二千為腹心,吾輩妻子其可保乎!」夜,造劉南金,欲奉以為帥,南金曰:「節度使固我所欲,然非天子之命則不可;軍中豈無他將乎!」衆曰:「弓刀皆為官所收,惟軍事府尚有甲兵,欲因以集事。」南金曰:「諸君不願朝寀為帥,宜以情告敕使。若操甲兵,乃拒詔也。」命閉門不內。軍士去,詣兵馬使高固,固逃匿;搜得之,固曰:「諸君能用吾命則可。」衆曰:「惟命。」固曰:「毋殺人,毋掠金帛。」衆曰:「諾。」乃共詣監軍,請奏之。衆曰:「劉君旣得朝旨為副帥,必撓吾事。」詐稱監軍命,召計事,至而殺之。

  戊戌,制以李朝寀為邠寧節度使。是日,寧州告變者至,上追還制書,復遣薛盈珍往詗軍情。壬寅,至軍,軍中以高固為請,盈珍卽以上旨命固知軍事。

  或傳戊戌制書至邠州,邠軍惑,不知所從。姦人乘之,且為變。留後孟子周悉內精甲於府廷,日饗士卒,內以悅衆心,外以威姦黨。邠軍無變,子周之謀也。

  李錡旣執天下利權,以貢獻固主恩,以饋遺結權貴,恃此驕縱,無所忌憚,盜取縣官財,所部官屬無罪受戮者相繼。浙西布衣崔善貞詣闕上封事,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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