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九十七 晉紀十九
起玄黓攝提格(壬寅),盡強圉協洽(丁未),凡六年
顯宗成皇帝咸康八年(壬寅、三四二年)
春,正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乙丑,大赦。
豫州刺史庾懌以酒餉江州刺史王允之;允之覺其毒,飲犬,犬斃,密奏之。帝曰:「大舅已亂天下,小舅復欲爾邪!」二月,懌飲鴆而卒。
三月,初以武悼后配食武帝廟。
庾翼在武昌,數有妖怪,欲移鎮樂鄉。征虜長史王述與庾冰牋曰:「樂鄉去武昌千有餘里,數萬之衆,一旦移徙,興立城壁,公私勞擾。又江州當泝流數千里供給軍府,力役增倍。且武昌實江東鎮戍之中,非但扞禦上流而已;緩急赴告,駿奔不難。若移樂鄉,遠在西陲,一朝江渚有虞,不相接救。方嶽重將,固當居要害之地,為內外形勢,使闚〈門俞〉之心不知所向。昔秦忌亡胡之讖,卒為劉、項之資;周惡檿弧之謠,而成褒姒之亂。是以達人君子,直道而行,禳避之道,皆所不取;正當擇人事之勝理,思社稷之長計耳。」朝議亦以為然。翼乃止。
夏,五月,乙卯,帝不豫;六月,庚寅,疾篤。或詐為尚書符,敕宮門無得內宰相;衆皆失色。庾冰曰:「此必詐也。」推問,果然。帝二子丕、奕,皆在襁褓。庾冰自以兄弟秉權日久,恐易世之後,親屬愈疏,為他人所間,每說帝以國有強敵,宜立長君;請以母親弟琅邪王岳為嗣,帝許之。中書令何充曰:「父子相傳,先王舊典,易之者鮮不致亂。故武王不授聖弟,非不愛也。今琅邪踐阼,將如孺子何!」冰不聽。下詔,以岳為嗣,幷以奕繼琅邪哀王。壬辰,冰、充及武陵王晞、會稽王昱、尚書令諸葛恢並受顧命。癸巳,帝崩。帝幼沖嗣位,不親庶政;及長,頗有勤儉之德。
甲午,琅邪王卽皇帝位,大赦。
己亥,封成帝子丕為琅邪王,奕為東海王。
康帝亮陰不言,委政於庾冰、何充。秋,七月,丙辰,葬成帝于興平陵。帝徒行送喪,至閶闔門,乃升素輿至陵所。旣葬,帝臨軒,庾冰、何充侍坐。帝曰:「朕嗣鴻業,二君之力也。」充曰:「陛下龍飛,臣冰之力也;若如臣議,不覩升平之世。」帝有慙色。己未,以充為驃騎將軍、都督徐州 揚州之晉陵諸軍事、領徐州刺史,鎮京口,避諸庾也。
冬,十月,燕王皝遷都龍城,赦其境內。
建威將軍翰言於皝曰:「宇文強盛日久,屢為國患。今逸豆歸篡竊得國,羣情不附;加之性識庸闇,將帥非才,國無防衞,軍無部伍。臣久在其國,悉其地形;雖遠附強羯,聲勢不接,無益救援;今若擊之,百舉百克。然高句麗去國密邇,常有闚〈門俞〉之志。彼知宇文旣亡,禍將及己,必乘虛深入,掩吾不備。若少留兵則不足以守,多留兵則不足以行。此心腹之患也,宜先除之;觀其勢力,一舉可克。宇文自守之虜,必不能遠來爭利。旣取高句麗,還取宇文,如返手耳。二國旣平,利盡東海,國富兵強,無返顧之憂,然後中原可圖也。」皝曰:「善!」
將擊高句麗。高句麗有二道,其北道平闊,南道險狹,衆欲從北道。翰曰:「虜以常情料之,必謂大軍從北道,當重北而輕南。王宜帥銳兵從南道擊之,出其不意,丸都不足取也。別遣偏師出北道;縱有蹉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