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九十八 晉紀二十

起著雍涒灘(戊申),盡上章閹茂(庚戌),凡三年。

  孝宗穆皇帝永和四年(戊申、三四八年)

  夏,四月,林邑寇九真,殺士民什八九。

  趙秦公韜有寵於趙王虎,欲立之,以太子宣長,猶豫未決。宣嘗忤旨,虎怒曰:「悔不立韜也!」韜由是益驕,造堂於太尉府,號曰宣光殿,梁長九丈。宣見之,大怒,斬匠,截梁而去;韜怒,增之至十丈。宣聞之,謂所幸楊杯、牟成、趙生曰:「凶豎傲愎乃敢爾!汝能殺之,吾入西宮,當盡以韜之國邑分封汝等。韜死,主上必臨喪,吾因行大事,蔑不濟矣。」柸等許諾。

  秋,八月,韜夜與僚屬宴於東明觀,因宿於佛精舍。宣使楊杯等緣獼猴梯而入,殺韜,置其刀箭而去。旦日,宣奏之,虎哀驚氣絕,久之方蘇。將出臨其喪,司空李農諫曰:「害秦公者未知何人,賊在京師,鑾輿不宜輕出。」虎乃止,嚴兵發哀於太武殿。宣往臨韜喪,不哭,直言「呵呵」,使舉衾觀尸,大笑而去。收大將軍記室參軍鄭靖、尹武等,將委之以罪。

  虎疑宣殺韜,欲召之,恐其不入,乃詐言其母杜后哀過危惙;宣不謂見疑,入朝中宮,因留之。建興人史科知其謀,告之;虎使收楊杯、牟成,皆亡去;獲趙生,詰之,具服。虎悲怒彌甚,囚宣於席庫,以鐵環穿其頷而鏁之,取殺韜刀箭舐其血,哀號震動宮殿。佛圖澄曰:「宣、韜皆陛下之子,今為韜殺宣,是重禍也。陛下若加慈恕,福祚猶長;若必誅之,宣當為彗星下掃鄴宮。」虎不從。積柴於鄴北,樹標其上,標末置鹿盧,穿之以繩,倚梯柴積,送宣其下,使韜所幸宦者郝稚、劉霸拔其髮,抽其舌,牽之登梯;郝稚以繩貫其頷,鹿盧絞上。劉霸斷其手足,斫眼潰腸,如韜之傷。四面縱火,煙炎際天,虎從昭儀已下數千人登中臺以觀之。火滅,取灰分置諸門交道中。殺其妻子九人。宣少子纔數歲,虎素愛之,抱之而泣,欲赦之,其大臣不聽,就抱中取而殺之;兒挽虎衣大叫,至於絕帶,虎因此發病。又廢其后杜氏為庶人,誅其四率已下三百人,宦者五十人,皆車裂節解,棄之漳水。洿其東宮以養豬牛。東官衞士十餘萬人皆謫戍涼州。先是,趙攬言於虎曰:「宮中將有變,宜備之。」及宣殺韜,虎疑其知而不告,亦誅之。

  朝廷論平蜀之功,欲以豫章郡封桓溫。尚書左丞荀蕤曰:「溫若復平河、洛,將何以賞之?」乃加溫征西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臨賀郡公;加譙王無忌前將軍;袁喬龍驤將軍,封湘西伯。蕤,崧之子也。

  溫旣滅蜀,威名大振,朝廷憚之。會稽王昱以揚州刺史殷浩有盛名,朝野推服,乃引為心膂,與參綜朝權,欲以抗溫;由是與溫寖相疑貳。

  浩以征北長史荀羨、前江州刺史王羲之,夙有令名,擢羨為吳國內史,羲之為護軍將軍,以為羽翼。羨,蕤之弟;羲之,導之從子也。羲之以為內外協和,然後國家可安,勸浩不宜與溫搆隙,浩不從。

  燕王皝有疾,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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