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七十五 魏紀七

起柔兆攝提格(丙寅),盡玄黓涒灘(壬申),凡七年。

  邵陵厲公正始七年(丙寅、二四六年)

  春,二月,吳車騎將軍朱然寇柤中,殺略數千人而去。

  幽州刺史毌丘儉以高句驪王位宮數為侵叛,督諸軍討之;位宮敗走,儉遂屠丸都,斬獲首虜以千數。句驪之臣得來數諫位宮,位宮不從,得來歎曰:「立見此地將生蓬蒿。」遂不食而死。儉令諸軍不壞其墓,不伐其樹,得其妻子,皆放遣之。位宮單將妻子逃竄,儉引軍還;未幾,復擊之,位宮遂奔買溝。儉遣玄菟太守王頎追之,過沃沮千有餘里,至肅慎氏南界,刻石紀功而還,所誅納八千餘口。論功受賞,侯者百餘人。

  秋,九月,吳主以驃騎將軍步騭為丞相,車騎將軍朱然為左大司馬,衞將軍全琮為右大司馬。分荊州為二部:以鎮南將軍呂岱為上大將軍,督右部,自武昌以西至蒲圻;以威北將軍諸葛恪為大將軍,督左部,代陸遜鎮武昌。

  漢大赦。大司農河南孟光於衆中責費禕曰:「夫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所宜有也。衰敝窮極,必不得已,然後乃可權而行之耳。今主上仁賢,百僚稱職,何有旦夕之急而數施非常之恩,以惠姦宄之惡乎!」禕但顧謝,踧踖而已。

  初,丞相亮時,有言公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間,每見啟告治亂之道悉矣,曾不語赦也。若劉景升、季玉父子,歲歲赦宥,何益於治!』」由是蜀人稱亮之賢,知禕不及焉。

  陳壽評曰:諸葛亮為政,軍旅數興而赦不妄下,不亦卓乎!

  吳人不便大錢,乃罷之。

  漢主以涼州刺史姜維為衞將軍,與大將軍費禕並錄尚書事。汶山平康夷反,維討平之。

  漢主數出遊觀,增廣聲樂。太子家令巴西譙周上疏諫曰:「昔王莽之敗,豪桀並起以爭神器,才智之士思望所歸,未必以其勢之廣陿,惟其德之薄厚也。於時更始、公孫述等多已廣大,然莫不快情恣欲,怠於為善。世祖初入河北,馮異等勸之曰:『當行人所不能為者。』遂務理冤獄,崇節儉,北州歌歎,聲布四遠。於是鄧禹自南陽追之,吳漢、寇恂素未之識,舉兵助之;其餘望風慕德,邳肜、耿純、劉植之徒,至於輿病齎棺,襁負而至,不可勝數;故能以弱為強而成帝業。及在洛陽,嘗欲小出,銚期進諫,卽時還車。及潁川盜起,寇恂請世祖身往臨賊,聞言卽行。故非急務,欲小出不敢;至於急務,欲自安不為;帝者之欲善如此!故傳曰:『百姓不徒附』,誠以德先之也。今漢遭厄運,天下三分,雄哲之士思望之時也,臣願陛下復行人所不能為者以副人望!且承事宗廟,所以率民尊上也;今四時之祀或有不臨,而池苑之觀或有仍出,臣之愚滯,私不自安。夫憂責在身者,不暇盡樂,先帝之志,堂構未成,誠非盡樂之時。願省減樂官、後宮,凡所增造,但奉修先帝所施,下為子孫節儉之敎。」漢主不聽。

  邵陵厲公正始八年(丁卯、二四七年)

  春,正月,吳全琮卒。

  二月,日有食之。

  時尚書何晏等朋附曹爽,好變改法度。太尉蔣濟上疏曰:「昔大舜佐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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