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三三 宋紀十五

起重光大淵獻(辛亥),盡旃蒙單閼(乙卯),凡五年。

  太宗明皇帝泰始七年(辛亥,公元四七一年)

  春,二月,戊戌,分交、廣置越州,治臨漳。

  初,上為諸王,寬和有令譽,獨為世祖所親。卽位之初,義嘉之黨多蒙全宥,隨才引用,有如舊臣。及晚年,更猜忌忍虐,好鬼神,多忌諱,言語、文書,有禍敗、凶喪及疑似之言應回避者數百千品,有犯必加罪戮。改「騧」字為「〈馬瓜〉」,以其似禍字故也。左右忤意,往往有刳斮者。

  時淮、泗用兵,府藏空竭,內外百官,並斷俸祿。而奢費過度,每所造器用,必為正御、副御、次副各三十枚。嬖倖用事,貨賂公行。

  上素無子,密取諸王姬有孕者內宮中,生男則殺其母,使寵姬子之。

  至是寢疾,以太子幼弱,深忌諸弟。南徐州刺史晉平刺王休祐,前鎮江陵,貪虐無度,上不使之鎮,留之建康,遣上佐行府州事。休祐性剛狠,前後忤上非一,上積不能平,且慮將來難制,欲方便除之。甲寅,休祐從上於巖山射雉,左右從者並在仗後。日欲闇,上遣左右壽寂之等數人,逼休祐令墜馬,因共毆,拉殺之,傳呼「驃騎落馬!」上陽驚,遣御醫絡驛就視,比其左右至,休祐已絕。去車輪,輿還第。追贈司空,葬之如禮。

  建康民間訛言,荊州刺史巴陵王休若有至貴之相,上以此言報之,休若憂懼。戊午,以休若代休祐為南徐州刺史。休若腹心將佐,皆謂休若還朝,必不免禍。中兵參軍京兆王敬先說休若曰:「今主上彌留,政成省閤,羣豎恟恟,欲悉去宗支以便其私。殿下聲著海內,受詔入朝,必往而不返。荊州帶甲十餘萬,地方數千里,上可以匡天子,除姦臣,下可以保境土,全一身;孰與賜劍邸第,使臣妾飲泣而不敢葬乎!」休若素謹畏,偽許之。敬先出,使人執之,以白於上而誅之。

  三月,辛酉,魏假員外散騎常侍邢祐來聘。

  魏主使殿中尚書胡莫寒簡西部敕勒為殿中武士。莫寒大納貨賂,衆怒,殺莫寒及高平假鎮將奚陵。夏,四月,諸部敕勒皆叛。魏主使汝陰王天賜將兵討之,以給事中羅雲為前鋒;敕勒詐降,襲雲,殺之,天賜僅以身免。

  晉平刺王旣死,建安王休仁益不自安。上與嬖臣楊運長等為身後之計,運長等亦慮上晏駕後,休仁秉政,己輩不得專權,彌贊成之。上疾嘗暴甚,內外莫不屬意於休仁,主書以下皆往東府訪休仁所親信,豫自結納;其或在直不得出者,皆恐懼。上聞,愈惡之。五月,戊午,召休仁入見,旣而謂曰:「今夕停尚書下省宿,明可早來。」其夜,遣人齎藥賜死。休仁罵曰:「上得天下,誰之力邪!孝武以誅鉏兄弟,子孫滅絕。今復為爾,宋祚其得久乎!」上慮有變,力疾乘輿出端門,休仁死,乃入。下詔稱:「休仁規結禁兵,謀為亂逆,朕未忍明法,申詔詰厲。休仁慙恩懼罪,遽自引決。可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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