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九十二 後周紀三
起閼逢攝提格(甲寅)五月,盡柔兆執徐(丙辰)二月,凡一年有奇。
太祖聖神恭肅文武孝皇帝顯德元年(甲寅、九五四年)
五月,甲戌朔,王逵自潭州遷于朗州,以周行逢知潭州事,以潘叔嗣為岳州團練使。
丙子,帝至晉陽城下,旗幟環城四十里。楊袞疑北漢代州防禦使鄭處謙貳于周,召與計事,欲圖之;處謙知之,不往。袞使胡騎數十守其城門,處謙殺之,因閉門拒袞;袞奔歸契丹。契丹主怒其無功,囚之。處謙舉城來降。丁丑,置靜塞軍於代州,以鄭處謙為節度使。
契丹數千騎屯忻、代之間,為北漢之援,庚辰,遣符彥卿等將步騎萬餘擊之;彥卿入忻州,契丹退保忻口。
丁亥,置寧化軍於汾州,以石、沁二州隸之。
代州將桑珪、解文遇殺鄭處謙,誣奏云潛通契丹。
符彥卿奏請益兵,癸巳,遣李筠、張永德將兵三千赴之。契丹游騎時至忻州城下,丙申,彥卿與諸將陳以待之。史彥超將二十騎為前鋒,遇契丹,與戰,李筠引兵繼之,殺契丹二千人。彥超恃勇輕進,去大軍浸遠,衆寡不敵,為契丹所殺,筠僅以身免,周兵死傷甚衆。彥卿退保忻州,尋引兵還晉陽。
府州防禦使折德扆將州兵來朝。辛丑,復置永安軍於府州,以德扆為節度使。
時大發兵夫,東自懷、孟,西及薄、陝,以攻晉陽,不克;會久雨,士卒疲病,乃議引還。
初,王得中返自契丹,值周兵圍晉陽,留止代州。及桑珪殺鄭處謙,囚得中,送于周軍。帝釋之,賜以帶、馬,問「虜兵何時當至?」得中曰:「臣受命送楊袞,他無所求。」或謂得中曰:「契丹許公發兵,公不以實告,契丹兵卽至,公得無危乎?」得中太息曰:「吾食劉氏祿,有老母在圍中,若以實告,周人必發兵據險以拒之。如此,家國兩亡,吾獨生何益!不若殺身以全家國,所得多矣!」甲辰,帝以得中欺罔,縊殺之。
乙巳,帝發晉陽。匡國節度使藥元福言於帝曰:「進軍易,退軍難。」帝曰:「朕一以委卿。」元福乃勒兵成列而殿。北漢果出兵追躡,元福擊走之。然軍還怱遽,芻糧數十萬在城下,悉焚棄之。軍中訛言相驚,或相剽掠,軍須失亡不可勝計。所得北漢州縣,周所置刺史等皆棄城走,惟代州桑珪旣叛北漢,又不敢歸周,嬰城自守,北漢遣兵攻拔之。
乙酉,帝至潞州;甲子,至鄭州;丙寅,謁嵩陵;庚午,至大梁。
帝違衆議破北漢,自是政事無大小皆親決,百官受成於上而已。河南府推官高錫上書諫,以為:「四海之廣,萬機之衆,雖堯舜不能獨治,必擇人而任之。今陛下一以身親之,天下不謂陛下聰明睿智足以兼百官之任,皆言陛下褊迫疑忌舉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