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五十六 漢紀四十八
起強圉協洽(丁未),盡重光大淵獻(辛亥),凡五年。
孝桓皇帝永康元年(丁未、一六七年)
春,正月,東羌先零圍祋祤,掠雲陽,當煎諸種復反。段熲擊之於鸞鳥,大破之,西羌遂定。
夫餘王夫台寇玄菟;玄菟太守公孫域擊破之。
夏,四月,先零羌寇三輔,攻沒兩營,殺千餘人。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陳蕃旣免,朝臣震栗,莫敢復為黨人言者。賈彪曰:「吾不西行,大禍不解。」乃入雒陽,說城門校尉竇武、尚書魏郡霍諝等,使訟之。武上疏曰:「陛下卽位以來,未聞善政,常侍、黃門,競行譎詐,妄爵非人。伏尋西京,佞臣執政,終喪天下。今不慮前事之失,復循覆車之軌,臣恐二世之難,必將復及,趙高之變,不朝則夕。近者姦臣牢脩造設黨議,遂收前司隸校尉李膺等逮考,連及數百人,曠年拘錄,事無效驗。臣惟膺等建忠抗節,志經王室,此誠陛下稷、卨、伊、呂之佐;而虛為姦臣賊子之所誣枉,天下寒心,海內失望。惟陛下留神澄省,時見理出,以厭神鬼喁喁之心。今臺閣近臣,尚書朱{宀禹}、荀緄、劉祐、魏朗、劉矩、尹勳等,皆國之貞士,朝之良佐;尚書郎張陵、媯皓、苑康、楊喬、邊韶、戴恢等,文質彬彬,明達國典,內外之職,羣才並列。而陛下委任近習,專樹饕餮,外典州郡,內幹心膂,宜以次貶黜,案罪糾罰;信任忠良,平決臧否,使邪正毀譽,各得其所,寶愛天官,唯善是授,如此,咎徵可消,天應可待。間者有嘉禾、芝草、黃龍之見。夫瑞生必於嘉士,福至實由善人,在德為瑞,無德為災。陛下所行不合天意,不宜稱慶。」書奏,因以病上還城門校尉、槐里侯印綬。霍諝亦為表請。帝意稍解,使中常侍王甫就獄訊黨人范滂等,皆三木囊頭,暴於階下,甫以次辯詰曰:「卿等更相拔舉,迭為脣齒,其意如何?」滂曰:「仲尼之言:『見善如不及,見惡如探湯,』滂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汙,謂王政之所願聞,不悟更以為黨。古之脩善,自求多福。今之脩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願埋滂於首陽山側,上不負皇天,下不愧夷、齊。」甫愍然為之改容,乃得並解桎梏。李膺等又多引宦官子弟,宦官懼,請帝以天時宜赦。六月,庚申,赦天下,改元;黨人二百餘人皆歸田里,書名三府,禁錮終身。
范滂往候霍諝而不謝。或讓之,滂曰:「昔叔向不見祁奚,吾何謝焉!」滂南歸汝南,南陽士大夫迎之者,車數千兩,鄉人殷陶、黃穆侍衞於旁,應對賓客。滂謂陶等曰:「今子相隨,是重吾禍也!」遂遁還鄉里。
初,詔書下舉鉤黨,郡國所奏相連及者,多至百數,唯平原相史弼獨無所上。詔書前後迫切州郡,髡笞掾史。從事坐傳舍責曰:「詔書疾惡黨人,旨意懇惻。青州六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