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三十 漢紀二十二
起屠維赤奮若(己丑),盡著雍閹茂(戊戌),凡十年。
孝成皇帝建始元年(己丑、前三二年)
春,正月,乙丑,悼考廟災。
石顯遷長信中太僕,秩中二千石。顯旣失倚,離權,於是丞相、御史條奏顯舊惡;及其黨牢梁、陳順皆免官,顯與妻子徙歸故郡,憂懣不食,道死。諸所交結以顯為官者,皆廢罷;少府五鹿充宗左遷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為鴈門都尉。
司隸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譚,知顯等顓權擅勢,大作威福,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懷邪迷國,無大臣輔政之義,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衡、譚舉奏顯,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於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稱,失大臣體!」於是衡慙懼,免冠謝罪,上丞相、侯印綬。天子以新卽位,重傷大臣,乃左遷尊為高陵令。然羣下多是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連乞骸骨讓位;上輒以詔書慰撫,不許。
立故河間王元弟上郡庫令良為河間王。
有星孛于營室。
赦天下。
壬子,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為安成侯;賜舅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夏,四月,黃霧四塞,詔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諫大夫楊興、博士駟勝等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於是大將軍鳳懼,上書乞骸骨,辭職;上優詔不許。
御史中丞東海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及衆庶。是故鄉黨闕於嘉賓之懽,九族忘其親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夫人道不通則陰陽否隔,和氣不通,未必不由此也!詩云:『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方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上嘉納之。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冬,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及紫壇偽飾、女樂、鸞路、騂駒、龍馬、石壇之屬。
成帝建始二年(庚寅、前三一年)
春,正月,罷雍五畤及陳寶祠,皆從匡衡之請也。辛巳,上始郊祀長安南郊。赦奉郊縣及中都官耐罪徒;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
三月,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丙午,立皇后許氏。后,車騎將軍嘉之女也。元帝傷母恭哀后居位日淺而遭霍氏之辜,故選嘉女以配太子。
上自為太子時,以好色聞;及卽位,皇太后詔采良家女以備後宮。大將軍武庫令杜欽說王鳳曰:「禮,一娶九女,所以廣嗣重祖也;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