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六十四 唐紀八十

起昭陽大淵獻(癸亥)二月,盡閼逢困敦(甲子)閏月,凡一年有奇。

  昭宗聖穆景文孝皇帝天復三年(癸亥、九0三年)

  二月,壬申朔,詔:「比在鳳翔府所除官,一切停。」

  時宦官盡死,惟河東監軍張承業、幽州監軍張居翰、清海監軍程匡柔、西川監軍魚全禋及致仕嚴遵美,為李克用、劉仁恭、楊行密、王建所匿得全,斬他囚以應詔。

  甲戌,門下侍郎、同平章事陸扆責授沂王傅、分司。車駕還京師,賜諸道詔書,獨鳳翔無之。扆曰:「茂貞罪雖大,然朝廷未與之絕,今獨無詔書,示人不廣。」崔胤怒,奏貶之。宮人宋柔等十一人皆韓全誨所獻,及僧、道士與宦官親厚者二十餘人,並送京兆杖殺。

  上謂韓偓曰:「崔胤雖盡忠,然比卿頗用機數。」對曰:「凡為天下者,萬國皆屬之耳目,安可以機數欺之!莫若推誠直致,雖日計之不足而歲計之有餘也。」

  丙子,工部侍郎、同平章事蘇檢,吏部侍郎盧光啟,並賜自盡;丁丑,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王溥為太子賓客、分司,皆崔胤所惡也。

  戊寅,賜朱全忠號回天再造竭忠守正功臣,賜其僚佐敬翔等號迎鑾協贊功臣,諸將朱友寧等號迎鑾果毅功臣,都頭以下號四鎮靜難功臣。

  上議褒崇全忠,欲以皇子為諸道兵馬元帥,以全忠副之;崔胤請以輝王祚為之,上曰:「濮王長。」胤承全忠密旨,利祚沖幼,固請之,己卯,以祚為諸道兵馬元帥。庚辰,加全忠守太尉,充副元帥,進爵梁王。以胤為司徒兼侍中。

  胤恃全忠之勢,專權自恣,天子動靜皆稟之。朝臣從上幸鳳翔者,凡貶逐三十餘人。刑賞繫其愛憎,中外畏之,重足一迹。

  以敬翔守太府卿,朱友寧領寧遠節度使。全忠表苻道昭同平章事,充天雄節度使,遣兵援送之秦州,不得至而還。

  初,翰林學士承旨韓偓之登進士第也,御史大夫趙崇知貢舉。上返自鳳翔,欲用偓為相,偓薦崇及兵部侍郎王贊自代;上欲從之,崔胤惡其分己權,使朱全忠入爭之。全忠見上曰:「趙崇輕薄之魁,王贊無才用,韓偓何得妄薦為相!」上見全忠怒甚,不得已,癸未,貶偓濮州司馬。上密與偓泣別,偓曰:「是人非復前來之比,臣得遠貶及死乃幸耳,不忍見篡弒之辱!」

  己丑,上令朱全忠與李茂貞書,取平原公主;茂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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