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百二十 宋紀二

起閼逢困敦(甲子),盡強圉單閼,(丁卯)凡四年。

太祖文皇帝元嘉元年(甲子、四二四年)

春,正月,魏改元始光。

丙寅,魏安定殤王彌卒。

營陽王居喪無禮,好與左右狎暱,遊戲無度。特進致仕范泰上封事曰:「伏聞陛下時在後園,頗習武備,鼓鞞在宮,聲聞于外。黷武掖庭之內,諠譁省闥之間,非徒不足以威四夷,祗生遠近之怪。陛下踐阼,委政宰臣,實用高宗諒闇之美;而更親狎小人,懼非社稷至計,經世之道也。」不聽。泰,甯之子也。

南豫州刺史廬陵王義真,警悟愛文義,而性輕易,與太子左衞率謝靈運、員外常侍顏延之、慧琳道人情好款密。嘗云:「得志之日,以靈運、延之為宰相,慧琳為西豫州都督。」靈運,玄之孫也,性褊傲,不遵法度;朝廷但以文義處之,不以為有實用。靈運自謂才能宜參權要,常懷憤邑。延之,含之曾孫也,嗜酒放縱。

徐羨之等惡義真與靈運等遊,義真故吏范晏從容戒之,義真曰:「靈運空疏,延之隘薄,魏文帝所謂『古今文人類不護細行』者也;但性情所得,未能忘言於悟賞耳。」於是羨之等以為靈運、延之構扇異同,非毀執政,出靈運為永嘉太守,延之為始安太守。

義真至歷陽,多所求索,執政每裁量不盡與;義真深怨之,數有不平之言,又表求還都,諮議參軍廬江何尚之屢諫,不聽。時羨之等已密謀廢帝,而次立者應在義真;乃因義真與帝有隙,先奏列其罪惡,廢為庶人,徙新安郡。前吉陽令堂邑張約之上疏曰:「廬陵王少蒙先皇優慈之遇,長受陛下睦愛之恩,故在心必言,所懷必亮,容犯臣子之道,致招驕恣之愆。至於天姿夙成,實有卓然之美,宜在容養,錄善掩瑕,訓盡議方,進退以漸。今猥加剝辱,幽徙遠郡,上傷陛下常棣之篤,下令遠近恇然失圖。臣伏思大宋開基造次,根條未繁,宜廣樹藩戚,敦睦以道。人誰無過,貴能自新;以武皇之愛子,陛下之懿弟,豈可以其一眚,長致淪棄哉!」書奏,以約之為梁州府參軍,尋殺之。

夏,四月,甲辰,魏主東巡大寧。

秦王熾磐遣鎮南將軍吉毗等帥步騎一萬南伐白苟、車孚、崔提、旁為四國,皆降之。

徐羨之等以南兗州刺史檀道濟先朝舊將,威服殿省,且有兵衆,乃召道濟及江州刺史王弘入朝;五月,皆至建康,以廢立之謀告之。

甲申,謝晦以領軍府屋敗,悉令家人出外,聚將士於府內;又使中書舍人邢安泰、潘盛為內應。夜,邀檀道濟同宿,晦悚動不得眠,道濟就寢便熟,晦以此服之。

時帝於華林園為列肆,親自沽賣;又與左右引船為樂,夕,遊天淵池,卽龍舟而寢。乙酉詰旦,道濟引兵居前,羨之等繼其後,入自雲龍門;安泰等先誡宿衞,莫有禦者。帝未興,軍士進殺二侍者,傷帝指,扶出東閣,收璽綬,羣臣拜辭,衞送故太子宮。

侍中程道惠勸羨之等立皇弟南豫州刺史義恭。羨之等以宜都王義隆素有令望,又多符瑞,乃稱皇太后令,數帝過惡,廢為營陽王,以宜都王纂承大統,赦死罪以下。又稱皇太后令,奉還璽綬;幷廢皇后為營陽王妃,遷營陽王於吳。使檀道濟入守朝堂。王至吳,止金昌亭;六月,癸丑,羨之等使邢安泰就弒之。王多力,突走出昌門,追者以門關踣而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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