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四七 梁紀三

起著雍困敦(戊子),盡閼逢敦牂(甲午),凡七年。

  高祖武皇帝天監七年(戊子,公元五O八年)

  春,正月,魏潁川太守王神念來奔。

  壬子,以衞尉吳平侯昺兼領軍將軍。

  詔吏部尚書徐勉定百官九品為十八班,以班多者為貴。二月,乙丑,增置鎮、衞將軍以下為十品,凡二十四班;不登十品,別有八班。又置施外國將軍二十四班,凡一百九號。

  庚午,詔置州望、郡宗、鄉豪各一人,專掌搜薦。

  乙亥,以南兗州刺史呂僧珍為領軍將軍。領軍掌內外兵要,宋孝建以來,制局用事,與領軍分兵權,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領軍拱手而已。及吳平侯昺在職峻切,官曹肅然;制局監皆近倖,頗不堪命,以是不得久留中,丙子,出為雍州刺史。

  三月,戊子,魏皇子昌卒,侍御師王顯失於療治,時人皆以為承高肇之意也。

  夏,四月,乙卯,皇太子納妃,大赦。

  五月,己亥,詔復置宗正、太僕、大匠、鴻臚,又增太府、太舟,仍先為十二卿。

  癸卯,以安成王秀為荊州刺史。先是,巴陵馬營蠻緣江為寇,州郡不能討。秀遣防閤文熾帥衆燔其林木,蠻失其險,州境無寇。

  秋,七月,甲午,魏立高貴嬪為皇后。尚書令高肇益貴重用事。肇多變更先朝舊制,減削封秩,抑黜勳人,由是怨聲盈路。羣臣宗室皆卑下之,唯度支尚書元匡與肇抗衡,先自造棺置聽事,欲輿棺詣闕論肇罪惡,自殺以切諫;肇聞而惡之。會匡與太常劉芳議權量事,肇主芳議,匡遂與肇喧競,表肇指鹿為馬。御史中尉王顯奏彈匡誣毀宰相,有司處匡死刑。詔恕死,降為光祿大夫。

  八月,癸丑,竟陵壯公曹景宗卒。

  初,魏主為京兆王愉納于后之妹為妃,愉不愛,愛妾李氏,生子寶月。于后召李氏入宮,棰之。愉驕奢貪縱,所為多不法。帝召愉入禁中推按,杖愉五十,出為冀州刺史。愉自以年長,而勢位不及二弟,潛懷愧恨。又,身與妾屢被頓辱,高肇數譖愉兄弟,愉不勝忿;癸亥,殺長史羊靈引、司馬李遵,詐稱得清河王懌密疏,云「高肇弒逆」。遂為壇於信都之南,卽皇帝位,大赦,改元建平,立李氏為皇后。法曹參軍崔伯驥不從,愉殺之。在北州鎮皆疑魏朝有變,定州刺史安樂王詮具以狀告之,州鎮乃安。乙丑,魏以尚書李平為都督北討諸軍、行冀州事以討愉。平,崇之從父弟也。

  丁卯,魏大赦,改元永平。

  魏京兆王愉遣使說平原太守清河房亮,亮斬其使;愉遣其將張靈和擊之,為亮所敗。李平軍至經縣,諸軍大集。夜,有蠻兵數千斫平營,矢及平賬;平堅臥不動,俄而自定。九月,辛巳朔,愉逆戰於城南草橋,平奮擊,大破之,愉脫身走入城,平進圍之。壬辰,安樂王詮破愉兵於城北。

  癸巳,立皇子績為南康王。

  魏高后之立也,彭城武宣王勰固諫,魏主不聽。高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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