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九五 唐紀十一

起強圉作噩(丁酉)五月,盡上章困敦(庚子),凡三年有奇。

  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貞觀十一年(丁酉,公元六三七年)

  五月,壬申,魏徵上疏,以為:「陛下欲善之志不及於昔時,聞過必改少虧於曩日,譴罰積多,威怒微厲。乃知貴不期驕,富不期侈,非虛言也。且以隋之府庫、倉廩、戶口、甲兵之盛,考之今日,安得擬倫!然隋以富強動之而危,我以寡弱靜之而安;安危之理,皎然在目。昔隋之未亂也,自謂必無亂;其未亡也,自謂必無亡。故賦役無窮,征伐不息,以至禍將及身而尚未之寤也。夫鑒形莫如止水,鑒敗莫如亡國。伏願取鑒於隋,去奢從約,親忠遠佞,以當今之無事,行疇昔之恭儉,則盡善盡美,固無得而稱焉。夫取之實難,守之甚易,陛下能得其所難,豈不能保其所易乎!」

  六月,右僕射虞恭公溫彥博薨。彥博久掌機務,知無不為。上謂侍臣曰:「彥博以憂國之故,精神耗竭,我見其不逮,已二年矣,恨不縱其安逸,竟夭天年!」

  丁巳,上幸明德宮。

  己未,詔荊州都督荊王元景等二十一王所任刺史,咸令子孫世襲。戊辰,又以功臣長孫無忌等十四人為刺史,亦令世襲,非有大故,無得黜免。

  己巳,徙許王元祥為江王。

  秋,七月,癸未,大雨,穀、洛溢入洛陽宮,壞官寺、民居,溺死者六千餘人。

  魏徵上疏,以為:「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在令外。』自王道休明,十有餘年,然而德化未洽者,由待下之情未盡誠信故也。今立政致治,必委之君子;事有得失,或訪之小人。其待君子也敬而疏,遇小人也輕而狎;狎則言無不盡,疏則情不上通。夫中智之人,豈無小慧!然才非經國,慮不及遠,雖竭力盡誠,猶未免有敗;況內懷姦宄,其禍豈不深乎!夫雖君子不能無小過,苟不害於正道,斯可略矣。旣謂之君子而復疑其不信,何異立直木而疑其影之曲乎!陛下誠能慎選君子,以禮信用之,何憂不治!不然,危亡之期,未可保也。」上賜手詔褒美曰:「昔晉武帝平吳之後,志意驕怠,何曾位極台司,不能直諫,乃私語子孫,自矜明智,此不忠之大者也。得公之諫,朕知過矣。當置之几案以比弦、韋。」

  乙未,車駕還洛陽,詔:「洛陽宮為水所毀者,少加脩繕,纔令可居。自外衆材,給城中壞廬舍者。令百官各上封事,極言朕過。」壬寅,廢明德宮及飛山宮之玄圃院,給遭水者。

  八月,甲子,上謂侍臣曰:「上封事者皆言朕遊獵太頻。今天下無事,武備不可忘,朕時與左右獵於後苑,無一事煩民,夫亦何傷!」魏徵曰:「先王惟恐不聞其過。陛下旣使之上封事,止得恣其陳述。苟其言可取,固有益於國;若其無取,亦無所損。」上曰:「公言是也。」皆勞而遣之。

  侍御史馬周上疏,以為:「三代及漢,歷年多者八百,少者不減四百,良以恩結人心,人不能忘故也。自是以降,多者六十年,少者纔二十餘年,皆無恩於人,本根不固故也。陛下當隆禹、湯、文、武之業,為子孫立萬代之基,豈得但持當年而已!今之戶口不及隋之什一,而給役者兄去弟還,道路相繼。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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